三、提出实施部门预算的要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842
颗粒名称: 三、提出实施部门预算的要求
分类号: F812;F426;F127
页数: 2
页码: 283-284
摘要: 1.规范预算管理。预算审批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除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意外事件外,一般不再追加预算。
关键词: 基本支出 伊犁州 预算草案 国税局 自治区

内容

1.规范预算管理。预算审批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除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意外事件外,一般不再追加预算。
  2.确保基层的基本支出。伊犁州国税局当年留用的预备费不得高于当年自治区国税局核定经费总额的2%。同时,伊犁州国税局机关本级基本支出控制在本地区基本支出平均水平的1.5倍之内,确保基层基本支出需要。
  3.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经费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坚决克服心中无数,盲目乐观和花钱大手大脚的思想。
  4.实行“两上两下”的审批程序。各地、州国税局根据预算编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预算建议计划报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国税局根据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的原则,按确定的定额标准,下达预算控制指标;各地、州国税局根据自治区国税局预算草案,上报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国税局对各地、州国税局上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批后,提交区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根据审定的单位预算批复各地、州局。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