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制度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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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82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制度建设
分类号: TP393;F426;F812
页数: 3
页码: 263-265
摘要: 随着全州国税系统计算机软件建设和税收征管、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领域的计算机软件推广应用的快速发展,加强对计算机管理的制度建设也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关键词: 国税系统 伊犁州 国税局 广域网 计算机设备

内容

随着全州国税系统计算机软件建设和税收征管、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领域的计算机软件推广应用的快速发展,加强对计算机管理的制度建设也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2002年12月,依据伊犁州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以及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转已经成为全州国税系统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各类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的正常和安全运行,伊犁州国税局在原有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撰写并转发了区局有关规定,使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
  《伊犁州国家税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措施》共三章51条,规定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领导组织机构,州局成立计算机安全委员会,从加强计算机设备的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管理、计算机机房的管理三个方面制订安全防范措施。从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网络中断紧急处置、外电中断后的紧急处置、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等五个方面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伊犁州国税系统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共五章32条。明确了安全组织机构的构成、职责。要求各县(市)局成立计算机安全委员会,由分管领导、计算机管理机构和业务、人事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本系统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通报计算机病毒疫情,协助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和查处事故。制定了计算机病毒防治的规定、安全及保密规定、资料安全管理规定、机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访问权只能授予完成工作所需的最小特权,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口令的长度必须超过8位字符,并定期修改;采用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未经检查的网络设备和未经采取防病毒处理的计算机、网络不得接入国税系统内部网;所有计算机和服务器要安装实时监控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升级,及时清除网络病毒等。
  《伊犁州直国税系统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试行)》共29条。从计算机安全委员会的是否建立、安全制度岗责是否明确、安全制度是否完善、软件的安全责任、网络的安全责任、机房的安全管理、病毒的防范、重大安全事故是否及时上报处理等几个方面,对系统维护员、相关责任人、相关主管领导提出了相应的责任追究规则。
  《伊犁州国税系统计算机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共7章35条。计算机数据是指通过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及网络进行采集,采用加工、存储、传输和检测等方法处理后得到的电子信息。主要包括:金税工程数据;出口退税系统税票数据;税收征管系统数据;办公自动化系统数据;各类统计报表;重大税源管理各类报表;其他计算机软硬件数据。制度从计算机数据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职责、数据的采集、日常的维护、数据的安全保密、数据的备份恢复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伊犁州国税系统计算机管理办法》共五章34条。对计算机设备的范围,信息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能,设备的到货验收和安装,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相关责任做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购入的计算机设备和附属设备以及区局调拨的设备均应做为固定资产管理,信息部门要及时建立设备档案台账;重要软件和数据必须备份两份。严禁金税网的机子接入互联网。机房必须专人管理。每天定时查看机房运行情况,确保机房安全运行。
  《伊犁州国税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办法》共九章44条。明确计算机网络是指全州国税系统各级的内部广域网、局域网和外部的因特网;广域网是指连接总局、自治区、地州(市)国税局和区县国税局的四级主体广域网及区县以下单位的广域网延伸;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应根据区局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并适时更新。州国税局信息处负责本级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并负责对各县局进行管理和指导。各县局必须配备专门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负责本级及下级网络节点的管理、维护工作。各县国税局进行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改造时,必须先提出需要和可行性报告,经区局批准后方可立项,网络建设或改选完毕后,需经自治区国税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各级国税务机关的广域网不得随意更改网络拓扑结构和路由配置,不得乱用、占用他人的IP地址及掩码,同时,《办法》对网络使用人员的遵纪守法,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相关责任提出了要求。
  《伊犁州国税系统计算机软件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共三章20条。明确规定:国税系统内使用以及由国税系统推广使用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均在管理范围之内。应用管理必须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软件应用推广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决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软件应用部门在应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税务系统应用软件问题报告单》并提交给信息管理部门,对不属于本级主持开发的软件,应将《报告单》逐级上报;《办法》还对软件二次开发、软件维护等做了详细规定。
  《伊犁州国税系统机房达标标准》共二章34条。在计算机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场地建设的要求上提出具体的要求。规定机房建设应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新材料、新设备,采用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精心施工和安装,确保计算机及其设备良好的运行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设备利用率;场地建设应立足于长远规划,考虑计算机学科的发展趋势,因地制宜进行场地设计和建设;机房建设面积依据发展需要而定,小型机机房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主机房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对机房土建和装潢以及供电线路做出具体规定。对机房的管理以及设备运行、维护提出了详细要求。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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