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优化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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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78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优化纳税服务
分类号: F812;F426;D92
页数: 9
页码: 232-240
摘要: 1998年6月,伊犁州国税局下辖的伊犁地区国税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局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使伊犁地区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为纳税人真正提供优质、文明、高效、周到的服务,努力实现创建文明行业的目标,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关键词: 纳税服务 伊犁州 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 国税局

内容

1998年6月,伊犁州国税局下辖的伊犁地区国税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局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使伊犁地区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为纳税人真正提供优质、文明、高效、周到的服务,努力实现创建文明行业的目标,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在创建活动中,伊犁地区9个县市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新时期八字治税方针,努力把办税服务厅创建成了纳税环境优美、服务质量优良、文明征收、公开办税的重要窗口。1998年11月,经自治区国税局组织人员对伊犁地区各办税服务厅从岗位设置、服务功能、办税效率、服务质量、设施环境、税容税貌、作风纪律、廉政纠风等八个方面进行交叉考核,评选出伊宁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为自治区级的最佳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国税机关服务意识的提高,改善了征纳双方的关系,对巩固和发展税收征管改革成果,完成各项任务都起了积极的作用。同年,伊宁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经国家税务总局评选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首批最佳办理服务厅称号。
  2003年1月11日,伊犁州国税局转发《自治区国税局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伊州国税函〔2003〕36号)。要求各局结合伊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际,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持税收公平原则,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实行“三同”“三不”,即:同环境、同政策、同待遇;不加码、不歧视、不干扰,真正建立公平、公正的税收征管秩序。同时,要求各县市国税机关和税务干部要树立税收经济观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003年1月12日,伊犁州国税局转发《自治区国税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意见》(伊州国税函〔2003〕37号)指出:纳税服务是现代税收征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融洽税收征纳关系、优化税收环境的重要手段,同时又是税收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税机关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优化服务措施、简化办税程序。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全力推行文明办税服务,坚持办税“八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税效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收检查;转变工作作风。
  2004年,伊犁州国税局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为契机,围绕区局提出的“纳税人的满意,国税局的追求”为目标,依托区局已经建成的纳税服务平台,在全州范围全面推广应用网上申报、电话申报、手机短信申报、银行网点申报及个体“双定户”批量扣款等多元化的纳税申报及税款缴库方式。
  2004年6月,伊犁州国税局转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新疆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运行工作的紧急通知》(伊州国税办〔2004〕285号),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新疆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开通运行,标志着新疆国税系统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是全区国税系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基层局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当地宣传媒体的作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自行印制部分宣传材料,发放到纳税人手中。第二,“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纳税服务的重要手段,各基层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转接到各地的业务咨询电话有人接听。各基层局要设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及工作标准,按照自治区国税局统一制定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的接听及业务处理流程,做到专人负责登记、记录、转办及回复。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管理,自治区国税局将对转接电话的服务质量定期进行通报。第三,各基层局认真组织讨论,制定具体方案,落实“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运行工作。在试运行期间,各基层局要认真组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各项测试工作。一是要组织内部人员进行测试,提出修改意见;二是有代表性的组织本辖区部分纳税企业进行测试,征求意见并进行汇总。
  2004年10月,为了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国税机关的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体现以纳税人为本、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的治税理念。伊犁州国税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伊犁州国税系统纳税服务考核暂行办法》,本办法的考核范围:涉及各县(市)局征收、管理、法制、稽查岗位的税收业务人员。考核内容:涉及廉洁自律、文明办税八公开、涉税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服务、工作质效、文明用语、政策宣传咨询、行为规范等方面;考核方法分为县局自考、州局抽考、明察暗访、实地考核等方式,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当年的目标管理考核当中。
  2005年6月,伊犁州国税局转发《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伊州国税办〔2005〕252号),要求各基层局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办的纳税咨询、举报、投诉案件登记台账,由各基层局承办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反馈。
  2006年4月,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印发了《多元化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伊州国税发〔2006〕170号),该办法明确了纳税人多元化申报和税款缴纳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是:一是方便纳税人的原则;二是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的原则;三是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多元化申报的方式、税款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上门申报(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移动电话短信申报、软盘和移动磁盘申报)、个体“双定户”批量扣款(以下简称简易申报)、银行网点申报等;管理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等;通过规范管理,统一了工作职责、业务流程,促进了多元化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的推广运用。
  2006年3月,为切实提高干部业务素质,激发和调动干部学习钻研业务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岗位能手的带头作用,州局全系统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征管能收、稽查能手、政务能手、计算机能手的竞赛活动。经过严密的组卷、笔试、实务考试、阅卷、复核等程序,按照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伊州国税发〔2005〕565号)文的计分办法,经州局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确认:征管能手28人:汤娟(第一名),樊宗昌(第二名),张世民(第三名),马燕、邢军、徐丽琦、黄爱君、左国平、洪川平、徐瑾、吕卫兵、郭荣、甘建业、赵强、王浩、马和新、宋瑞芹、茆其东、袁航、邹海艳、刘军、仲颖、周晓红、尚新献、张利、刘建宇、韩家琦、杨健。
  2007年,伊犁州国税局转发《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伊州国税办〔2007〕372号),结合伊犁州的实际,要求各基层局:一是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事项时,第一次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件(与原件法律效率相同的副本)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验,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由经办人在复印件注明“经审验与原件相符”并签字后,留存税务机关备查存档,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存入“一户式”电子档案中。二是证件内容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变更,提供新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对“一户式”电子信息资料进行更新。纳税人在办理各类资格的年审时(包括税务登记证审验、一般纳税人资格审验等),不再提供复印件。三是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如发票使用和管理审批事项、纳税人申请印制衔头发票事项、委托代征协议事项、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流转税减免税事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入防伪税控系统认定、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出口退税登记资格认定、民政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综合资源利用资格认定等以及稽查案卷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税务机关已经留存的资料或“一户式”系统中已存在的信息资料的,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再提供复印件。从而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2007年2月,按照《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伊州国税办〔2007〕47号)文件精神,在全系统开展税收管理能手、办税服务能手、政务能手、稽查能手、计算机能手竞赛活动。其中办税服务能手:主要包括办税服务厅、税收统计分析、综合业务管理等岗位工作人员参加竞赛,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也可参加。伊犁州国税系统第二届岗位能手竞赛经过思想动员、组织报名等前期准备,经过严密的组卷、笔试、实务考试、阅卷、复核等程序,经州局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确认岗位能手共77名。其中办税服务能手17人:袁航、邓杰、马云、王晓凤、邢军、彭浩、许秀梅、朱春芹、李永宏、马继英、甘建业、赵强、李秋玲、峁其东、谢文军、张国华、薛亮。
  2008年9月,按照《伊犁州国税系统第三届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伊州国税发2008〔336〕号)要求,经过县(市)局推荐、笔试、业绩考核和州局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第三届岗位技能竞赛能手的通报》(伊州国税办〔2008〕389号)文件决定:巴哈提汗等21人为“办税服务能手”,现予以通报表彰。其中办税服务能手分别是:伊宁市国税局:巴哈提汗、马玉杰、阿丽燕·塔、冯艳丽;奎屯市国税局:李玲玲、吐斯娜依、努尔古丽;伊宁县国税局:沙娜瓦、刘新蕊;霍城县国税局:努尔夏提、梁敏;察布查尔县国税局:李莉、马云;尼勒克县国税局:姜勤;巩留县国税局:李兰兰;新源县国税局:高小萃、王晓凤;特克斯县国税局:张小青;昭苏局县国税局:方涛;霍尔果斯口岸国税局:林燕金;奎独石化工业园国税局:白璐。
  2011年3月,伊犁州国税局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第四届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各局推荐、笔试、业绩考核和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第四届岗位技能竞赛能手的通报》(伊州国税办〔2011〕124号)文件授予谢明铭等22人办税服务能手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办税服务能手分别是:谢明铭、罗怡、张喜梅、李兰兰、马玉杰、唐玮、李磊、杨申、胡晓东、蒋新玲、马继英、刘刚、张文轩、高小翠、王红、张小青、王煜、马云、董丽媛、努尔夏提、再乃莆汗、巴哈提汗。
  2012年4月,伊犁州国税局开展了全系统第五届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全员笔试、县(市)局推荐、业绩考核和州局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第五届岗位能手的通报》(伊州国税办〔2012〕92号)文件决定授予马玉杰等20人办税服务能手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其中办税服务能手是:马玉杰、娄向丽、王潇、陈超、李丽、阿胜古丽、腊君霞、齐克拉依、王红、沙塔娜提、玛依努尔·瓦、高林燕、殷翠兰、马云、肖亚帆、艾尔肯、代丽曼、刊吉、周新峰、周习龙。
  2013年4月,伊犁州国税局以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为重点的“能力建设年”要求,开展全系统第六届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全员笔试、民主测评、县(市)局领导票决、公示、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伊犁州国税局《关于表彰第六届岗位能手的通报》(伊州国税发〔2013〕36号)文件,决定授予朱永生等48人税收业务能手称号,授予唐玮等17人税收政务能手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其中税收业务能手是:朱永生、李秋玲、甘建业、翟文杰、郑静、张玉栋、马新彦、玛依努.吾、王芳(大)、巫益芳、李保奎、柳方焕、高继忠、温琳、阿曼古丽、刘斌、熊丽、马燕、刘峰、袁雪莲、乔智、余新川、努尔夏提、宋瑞芹、张喜梅、郭勇、热孜亚木、连德雄、阿斯卡尔、郑涛、努古丽、张开峰、杨娜、刘军、徐芳、赵坤、刘晓冬、张小青、张波、张鹏达、鲁朋冲、万宁、韩冬、陈雪莲、杨申、张德广、高霞、赵勇。
  此次的能手竞赛将各岗位的业务类能手统一归类为税收业务类能手,政务能手统称为税收政务类能手,不再按照岗位划分办税服务、税源管理、税务稽查、政务类能手。
  2014年3月,按照《伊犁州国税系统第七届岗位技能竞赛实施方案》(伊州国税办发〔2014〕14号)的文件精神,通过全员笔试、民主测评推荐、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程序产生了第七届岗位能手。为表彰先进,伊犁州国税局《关于表彰第七届岗位能手的通报》(伊州国税办发〔2014〕26号)文件决定授予李秋玲等63人税收业务能手称号。分别是:李秋玲、周建虎、陈莉、翟文杰、朱春芹、朱永生、张玉栋、阿力木江、阿媛、郑静、再乃甫汗、邓兰花、阿曼古丽、范代龙、冉国瑜、朱丽萍、李保军、杜媛、桂蔚东、马和新、李丽、刘峰、居来提·提力瓦力地、马云、宋瑞芹、张建华、叶尔马克、张鹏飞、袁雪莲、李冬平、努尔夏提、贾小玖、李兰兰、徐贝贝、张玉华、热孜亚木·木那尔、王晓凤、莫留海、张超慧、张开峰、韩婷婷、沙依拉、徐芳、周晔、蒋新玲、李昆峰、李杨、杨健、张小青、王莹、鲁朋冲、张鹏达、夏君、王勇、马骥、张涛、高霞、赵勇、王萍、韩家琦、景永民、闵伟、杨易。
  2011年6月1日,总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成功上线试运行。为了使全州各级国税机关的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12366”系统的功能和操作方法,充分发挥“12366”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011年7月州局举办一期《“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师资培训班》,此次培训对象为各县市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局领导和纳税服务科科长、系统维护人员、州局机关各处室共计52人;培训的主要内容:介绍总局推广的“12366”系统的开发背景,新疆“12366”热线的系统模式和特点,“12366”系统基本架构;纳税服务投诉、咨询、举报转办等业务的工单流转程序和系统实际操作;“12366”知识库的使用介绍以及区局采集、审核、发布与维护的相关流程。截至2011年7月31日,全州各县市局均完成了本局“12366”热线的培训工作,8月1日“12366”纳税服务热线正式上线。截至2014年5月30日,我州各县市局受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办单537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1年8月,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州局制订了《伊犁州国税系统办税服务承诺(试行)》等39个相关工作制度,下发各局执行,避免了因纳税服务制度不统一、工作行为不规范、服务标准不明确等现象的发生,而引起的纳税服务的投诉事项。
  2012年11月,伊犁州国税局印发了《税法宣传及纳税咨询辅导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州范围内统一了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工作的总体目标、遵循的原则、各部门职责、内容、采取的宣传咨询辅导方式、工作要求以及考核监督措施等。总目标是: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通过各种规范有效的载体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单位与个人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税收政策及纳税程序等,不断丰富和更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的内容,普及纳税知识,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切实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2012年12月,伊犁州国家税务局依据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印发《新疆税企互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国税发〔2012〕77号)的要求,制定了伊犁州国家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推广运行工作方案》(伊州国税办〔2012〕237号),全面启动伊犁州国税局税企互动平台的推广运用工作。基本目标:通过税企互动平台与纳税服务门户网站、内部办公网以及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实现纳税服务平台功能一体化,形成集“12366”热线服务、门户网站咨询服务、短信服务以及办税服务厅面对面服务为一体的纳税服务平台,使税企互动平台成为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投诉处理的主阵地,切实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与效率。通过各局的不懈努力,截至2013年底,我州共有7802户纳税人开通了征纳互动平台,开通率为95.53%,纳税人上线率为90.68%,得到了《新疆国税局办公室关于新疆征纳互动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情况的通报》(新国税办发〔2014〕2号)的通报表扬。截至到2013年12月底,纳税人成功收到税务机关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网络推送的办税提醒、最新税收政策、政策解读等111632条次;纳税人收到从平台发送催报、催缴自动提醒短信32148条次,人工短信78293条次,提升了纳税服务效率。
  2013年5月,伊犁州国税局、伊犁州地税局制定了《合作制度实施办法》,伊犁州国税局、地税局的合作联系工作本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要求,以有利于纳税人,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为出发点,优化纳税服务,整合税收管理资源,降低税收管理成本,开展全方位、紧密型合作,不断提升税收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目的。本着遵循依法行政、需求导向、因地制宜、资源共享、包容开放、求同存异、互助共赢的原则,加强沟通,深化合作,理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全面合作,为建立合作长效机制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合作机制:一是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成立合作联系领导小组,对合作实行统筹规划,协调督导。二是领导小组组长实行轮值制,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主要领导按年度轮流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牵头,主要承担会议联络、工作协调、工作组织、监督考核以及争议解决等工作。三是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部署工作任务,妥善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合作内容主要有联合开展政务管理、纳税服务工作、税收征管业务、联合开展税种管理、开展税收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2013年5月,按照区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应急预案》(伊州国税办发〔2013〕12号),明确了州局及各基层局“营改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州国税系统及本局“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求应急处理应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注重实效、及时报告的原则,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税收工作不乱,征纳关系和谐,社会秩序稳定。
  2013年6月,按照区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州局纳税服务处配合货劳处、征管处做好了内部税务干部的“营改增”税收政策、税收征管软件的应用操作的培训以及外部纳税人税收政策、航天金税、百赋金旺、税友等供应商应用软件的培训工作。共举办税收政策、软件操作内部培训班25期,培训各县市局税务干部1340余人次,举办外部纳税人培训班19期,培训纳税人1200余人,发放营改增宣传资料2700份。
  2013年10月,伊犁州国税局制定了《伊犁州国税局税法宣传和税收咨询相关配套制度》,主要制度包括:税收宣传辅导制度、税收政策推送服务制度、纳税风险提醒服务制度等制度。《税收宣传辅导制度》主要分为定期辅导、上门辅导和专项辅导,该制度明确了各类辅导的主要内容和方法。纳税人税法宣传辅导应遵循文明高效、及时准确、周到细致、优质无偿的服务原则。《税收政策推送服务制度》,明确了税收政策的获取渠道、推送的主要内容、推送的时限和方法等。通过制度的有效落实,保证税收政策宣传的及时性,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达到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纳税人的目的。《纳税风险提醒服务制度》明确了纳税风险提醒服务内容和职责以及纳税风险提醒服务工作应遵循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通过制度的落实,从而有效地防范纳税人涉税风险的发生,降低纳税成本,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2013年12月,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免填单”业务培训班,从2014年1月1日起,向纳税人提供“免填单”服务,其服务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登记认定、发票管理、涉税审批、行政许可、减免备案、代开发票、数字证书等8类共26种文书,37张业务表单,涵盖纳税人所有日常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是指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涉税事项时,不用自行填写申请表单,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涉税诉求,通过“免填单办税服务系统”打印出相应文书,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办结涉税事项的一种服务。2013年在全州国税系统推广运用征纳主动服务平台工作,截至2014年12月30日,全州开通征纳互动平台的纳税人共计8189户,开通率达到96.76%以上,纳税人上线率达94.74%以上,县(市)国税局人工制定短信118条,向纳税人员发31257户次计78293条信息。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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