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重大案件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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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78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重大案件审理
分类号: F812;F426;I247
页数: 2
页码: 228-229
摘要: 2001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的要求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吕汉侠,副主任张增良,委员胡友芳、罗国祥、赵新红、王建平、刘晓勇、李增仁、杨旭光、米吉提;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收法制处;主任胡友芳,副主任杨旭光、米吉提、曹疆虎、张中华,成员木合买、黄卫东、关学超、师茨鸿;2002年,因人员变动,调整了伊犁州国税局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
关键词: 稽查部门 伊犁州 处理意见 税务案件 稽查局

内容

2001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的要求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吕汉侠,副主任张增良,委员胡友芳、罗国祥、赵新红、王建平、刘晓勇、李增仁、杨旭光、米吉提;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收法制处;主任胡友芳,副主任杨旭光、米吉提、曹疆虎、张中华,成员木合买、黄卫东、关学超、师茨鸿;2002年,因人员变动,调整了伊犁州国税局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杨建新,副主任汪继元,委员胡友芳、塔依江、姚海敏、张万新、杜家鹏、杨旭光、师茨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收法制处。办公室主任胡友芳,副主任杨旭光、李增仁,成员米吉提、木合买、曹江虎、张中华、崔红伟、黄卫东、师茨鸿;2002年,伊犁州国税局稽查局共查处税务案件57起,移交审理办公室案件6起,审理率达到10.5%。经审理,维持稽查局意见的1户,改变稽查局意见的4户,发回复查的1户;2003年,伊犁州国税局稽查局共查处税务违法案件14起,移交州局审理委员会案件2起,审理率为14.3%,经审理,维持稽查局意见的2户;2004年,因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变动,调整了伊犁州国税局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州局稽查局共查处税务违法案件67起,移交州局审理委员会案件8起,审理率为11.9%,其中包括区局检查组查处的1起案件,改变稽查局意见的2户,发回复查的2户;2005年,伊犁州国税局稽查局共查处税务案件33起,移交审理办公室案件9起,审理率达到27.2%。经审理,维持稽查局意见的4户,改变稽查局意见的4户,发回复查的1户;2006年,伊犁州国税局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18起,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60起的11.25%,占上年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31起的13.74%,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3起,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5起;2007年,伊犁州国税局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78起,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375起的20.8%,占上年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93起的40.4%,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50起,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28起;2008年,伊犁州国税局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58起,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265起的20.8%,占上年稽查部门查结案件375起的15.47%,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48起,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0起;2009年,伊犁州国税局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35起,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215起的16.28%,占上年稽查部门查结案件265起的13.2%,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33起,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2起;2010年,伊犁州县两级法规部门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38起,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32起的28.8%,占上年稽查部门查结案件215起的17.7%,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33起,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5起。州局法规处受理重大税务案件11起,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39的28.2%,占上年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07起的10.3%,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0起,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起。维护了税法的尊严,切实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伊犁州县两级法规部门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41起,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86起的25.26%,占上年稽查部门查结案件202起的20.29%,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33起,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3起。州局法规处受理重大税务案件17起,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19的14.3%,占上年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35起的12.6%,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4起,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3起。移交伊犁州公安局进行查处案件10起,以伪造、变造印章线索移交案件线索1起;2012年,伊犁州县两级法规部门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35起,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77起的19.77%,占上年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86起的17.20%,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33起,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起,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的2起。州局法规处受理重大税务案件12起,占同期州稽查局查结案件92起的13.04%,占上年州稽查局查结案件119起的10.08%,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2起;2013年,伊犁州县两级法规部门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13起,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94起的11.8%,占上年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77起的7.4%,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1起,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2起,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的2起。州局法规处受理重大税务案件6起,占同期州稽查局查结案件51起的11.8%,占上年州稽查局查结案件92起的6.5%,其中维持或经补证后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4起。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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