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31765 |
颗粒名称: | 三、“11·27”税务违法系列案件 |
分类号: | F812;F832;D631 |
页数: | 3 |
页码: | 216-218 |
摘要: | “11·27”案件发案于浙江省诸暨市,主要是当地长丝企业利用个体加弹户购货不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漏洞,违规开具给一些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新疆企业,从而达到多抵退税款和出口退税。2009年11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督办,责成新疆、浙江两地办理。2009年12月31日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国税局出口退税处和公安厅经侦总队部署专案工作,2010年1月4日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和伊犁州公安局在州国税局成立了“11·27”案件伊犁专案小组。 |
关键词: | 伊犁州 专用发票 中间人 增值税 虚开增值税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