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征管改革,夯实征管基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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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632
颗粒名称: 四、深化征管改革,夯实征管基础
分类号: F812;F426;TP393
页数: 3
页码: 7-9
摘要: 税制是征管的基本依据,而征管是税制得以正确实施的根本保证。随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征管与新税制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税收征管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在1992年实行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两次税收征管改革。一方面是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和服务、监控、稽查、组织体系。
关键词: 伊犁州 国税系统 国税局 税收征管 税源管理

内容

税制是征管的基本依据,而征管是税制得以正确实施的根本保证。随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征管与新税制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税收征管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在1992年实行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两次税收征管改革。一方面是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和服务、监控、稽查、组织体系。从1995年开始,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的要求,伊犁州国税系统在总结“征、管、查”三分离的基础上,推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建立以“一个制度,四个体系”为核心内容的新征管运行机制,建立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政策咨询、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办税服务大厅和征管局域网络,计算机广泛用于税收征管全过程。截至2008年12月,伊犁州国税系统12个县(市)局(含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创建并被自治区国税局评定的五星级办税服务厅3个、被伊犁州国税局评定的四星级办税服务厅5个、三星级办税服务厅4个。涉税业务100%可在办税大厅办理,基本实现了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转换,税款已全部实现了集中征收。新的电子申报在大企业推行,既方便了纳税人,也减少了税款征收大厅的压力。与此同时,重点稽查工作也越来越多地发挥了作用。截至2014年12月,伊犁州国税稽查机构有4个,其中正县级稽查局1个,副科级稽查局3个,稽查人员达到53人,稽查各类税款42亿元,有效地实现了重点稽查的功能。另一方面是不断完善征管模式的改革。在新的征管模式转换过程中,税收征管的面貌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出现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伊犁州国税系统围绕建立健全科学的税收管理体系,应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管理质量与效率,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突出了“强化管理”的内容,提出了“促进征管查相协调,专业化与信息化相结合,全面强化管理”的要求,从而形成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作为伊犁州国税局则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的部署,对税收征管赋予了强化管理的新内容。
  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有:第一,完善征管工作制度,实现征管工作规范化。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制定并印发了《税收日常检查操作规程》《税收日常征收管理岗责及考核办法》《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纳税定额核定工作规程》《加油站税控管理办法》《纳税服务考核办法》《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方案》《税收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等,为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向前迈进了一步。在2002年8月,由伊犁州国税局组织的全系统税收征管质量“七率”考核结果中:全州登记率99%,申报率98.5%,入库率95%,申报准确率99%,欠税增减率减少42%,滞纳金加收率93%,处罚率61%,汇总考核得分95.5分,证明伊犁州国税系统征管基础工作经得起考核,已逐步走向完善。
  第二,提高伊犁州国税系统信息管税和税源管理专业化水平。根据《伊犁州国税局税收征管数据质量考核办法》,于2012年6月开始进行以“清户、清税、清票(“三清一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历时6个月,共查结伊犁州国税局指定的1202户中1177户,查结率98%,其中,有问题户数725户,占已查结户数的61.6%,查补入库税款2636万元,收取滞纳金205万元,罚款98万元,延深检查入库总计为3670万元。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履职能力,避免税源管理中出现“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问题。
  第三,积极构建“大征管”工作格局,“坚持“咬住征管不放松”的工作思路。2007年开始积极调整税源管理机构的设置,全州国税系统共设税源管理机构32个,配置税收管理员331个。
  2007~2008这两年,是伊犁州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最为突显的两年。伊犁州国税局提出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咬住征管不放松”的工作主题。把领导班子征管工作能力作为考核履职能力的重要内容,完善机制,成立了“大征管”与“四位一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税源分类管理、征管数据标准化管理和税源互动管理办法,细化了税收行政处罚事项实施细则和税收管理员手册,针对制度重叠、落实不力与制度缺位、作随意并存的问题,组成若干项目组,全面清理2005年以来制定的各项征管制度,为构建“大征管”工作格局提供了制度保障,统筹规划,形成征管合力。明确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综合征管部门积极组织和协调税收征管工作。专业征管部门、岗位的征管活动都在综合征管部门、岗位的统筹规划下进行,规范了各项征管工作的安排渠道、方式和程序,基本改变了往年政出多门、重复安排的现象。
  第四,强化税源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将不同情况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企业、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以上个体户和未达起征点个体户。同时,量化税收管理员管户数量和质量,做到“管户数量清、产销情况清、纳税情况清、税收政策清”;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开展了个体税收专项整治,通过“坐查法”“行业比对法”“关联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加大个体定额调整力度,解决了大户不高、有税不收等问题。个体户征税面逐年增加。积极开展电脑定税工作,通过前期培训、数据采集及户籍清理、数据录入及定额测算、定额核定及考核验收等四个阶段,电脑定税系统核定个体定额28079户,清理漏征漏管741户,补交税额1.9万元,行政处罚321户,罚款1.7万元;强化车购税管理,推广刷卡缴税,完善征管档案,推进二维条码扫描系统;加强稽查工作,实现查管互动。先后对长亏不倒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当年共检查纳税人406户,查补收入4200余万元,入库3800余万元,处罚率23.3%,入库率91%。向公安部门移送涉税案件和线索11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上报大要案件13起。受理举报案件8起,查补收入267万元;把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监察有机结合,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通过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对产生的执法过错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对结构性减税政策执行、增值税纳税人零负低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长亏不倒等情况也作为执法督察的主要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规范和强化税收征管起到了促进作用,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仅2010年开展此项工作就实施责任追究230人次,执法过错161起。
  截至2014年底,伊犁州国税系统共管理各类纳税人54348户。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536户,集体企业85户,有限责任公司1333户,私营企业6952户,股份有限公司299户,港、澳、台商独资、外商投资、外资及股份合作企业86户,其他企业321户,非企业单位169户,个体工商业户44567户。重点税源以卷烟、酿酒、电力、建材、食糖、煤炭、钢铁等为主。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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