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治理纳税环境,努力完成国税各项工作任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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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631
颗粒名称: 三、依法治理纳税环境,努力完成国税各项工作任务
分类号: F812;D92;F426
页数: 2
页码: 5-6
摘要: 税制改革后,各类税收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实施,1994年至2014年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现行的有3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涉税条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税收规范性文件。
关键词: 伊犁州 国税系统 中华人民 国税局 共和国

内容

税制改革后,各类税收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实施,1994年至2014年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现行的有3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涉税条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税收规范性文件。法律的出台,使税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依法治理税收环境奠定了基础。
  为落实好税收法律法规,伊犁州国税系统及时抓住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机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细则公布实施后,及时组织系统内外人员开展学习培训。
  据不完全统计,20余年间,共组织全州国税系统百人以上培训班350余期,培训人员40万人次,其中参加区局培训班150余期,培训人员3万人次。围绕每年4月开展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不同主题集中开展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普及税收知识。各县(市)、口岸、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税机关结合自身情况积极探索新时期税法宣传的有效途径,运用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联系并依靠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支持,开展税法宣传,坚持常抓不懈,推陈出新,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税法宣传,有力地推动了新税制、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宣传深度。1996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全州国税系统(含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地区)自上而下成立执法领导小组,清查文件1679份。2004年,伊犁州国税系统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修改(废止)”的原则,对2000年以来自行制定4年的涉税文件、规程、办法等846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未发现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相抵触的文件,当年7月向社会公布了行政许可的涉税事项、依据、期限、程序等全部资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并公布了监督电话,使税收法律、法规更规范和完整,在治税思想上实现了“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根本性转变;在治税方法上实现了“治税先治队,治外先治内”的转变。1994年至1999年底的业务强化培训,2000年初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2002年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提出培养税务干部的“六种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形象意识、素质意识、配合意识、效能意识)和“六种能力”(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科学管理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综合协调的能力)以及2004年自治区国税局安排的“六清”等工作(清理编制、清理人员、清理固定资产、清理办公用品、清理欠款、清理安全隐患)。在外树形象,内练素质,带好队,收好税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
  举办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2014年12月2日,伊犁州国税局机关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伊犁州党校参加2014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同年12月4日,伊犁州国税局机关80余名公职人员在局党组书记、局长的领誓下,向宪法庄严宣誓,还参加了在伊宁市人民广场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12月5日,伊犁州国税局机关处级以下近100人参加了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加深了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对宪法的敬畏感。
  强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意识。伊犁州直国税系统采取调整稽查机构,充实稽查力量的措施。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要求,从2001年至2002年12月,撤销伊宁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昭苏县国税局税务稽查机构,只保留了奎屯市国税局稽查局。伊犁州国税局稽查局内部机构也作了调整,各县局税务稽查机构撤销后,其稽查职能并入伊犁州国税局稽查局,统一实行“一级稽查”。这样,稽查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4年至2014年底,由伊犁州国税局稽查部门和原伊犁地区国税局稽查部门,共稽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业户涉税案件13954户,查补应税收入45853.42万元,查补税款37572.9万元,加收滞纳金3272.4万元,处罚款5008万元。查补各项税款及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45853.3万元。查补税款年平均增幅19.8%。其中,前10年平均增幅32%,后10年平均增幅7.5%。数据证明后10余年,随着纳税环境的治理,税收秩序逐年规范,偷漏税现象明显得到有效治理。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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