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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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629
颗粒名称: 一、税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
分类号: F812;F426;D630
页数: 2
页码: 2-3
摘要: 1993年底,全州税务机构共有4个,包括伊犁州税务局(辖直属奎屯局)、伊犁地区税务局(辖8县2市)、塔城地区税务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为适应管理体制和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分税制改革的统一要求,于1994年6月开始着手伊犁州国税系统和伊犁州地方税务系统两套机构分设工作并实行国税系统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财产和人员各按伊犁州国税局2/3,伊犁州地税局1/3比例划分,1994年7月1日,伊犁州国税局与伊犁州地税局正式成立并挂牌办公。
关键词: 伊犁州 国家税务局 伊犁地区 国税局 稽查局

内容

1993年底,全州税务机构共有4个,包括伊犁州税务局(辖直属奎屯局)、伊犁地区税务局(辖8县2市)、塔城地区税务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为适应管理体制和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分税制改革的统一要求,于1994年6月开始着手伊犁州国税系统和伊犁州地方税务系统两套机构分设工作并实行国税系统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财产和人员各按伊犁州国税局2/3,伊犁州地税局1/3比例划分,1994年7月1日,伊犁州国税局与伊犁州地税局正式成立并挂牌办公。全州国税机构分为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副厅级),辖直属奎屯局、伊犁地区国家税务局(正县级,管辖8县2市)、塔城地区国家税务局(正县级)、阿勒泰地区国家税务局(正县级)共4个机构。截至1994年12月,划分到伊犁州国家税务局,职工32人,内设机构5处2室;划分到伊犁地区国税局职工90人,内设机构8科1室。三年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工作重心“向征管倾斜,向基层倾斜”的要求,伊犁州国税系统先后进行了较大的4轮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调整。
  第一轮是从1997年3月至1998年12月。为适应“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按照自治区国税局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国税局机关工作人员聘任试行办法》对现有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通过竞聘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党组测评决定中层干部的聘任,一般干部通过双向选择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形式确定聘任岗位,对落聘人员实行多向分流。从1997~1998年期间,全州国税系统全面推行“双聘制”,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伊犁州国税局机关及直属奎屯局、伊犁地区国税局及所辖县市局全部岗位和人员实现了竞争上岗;全州上下对部分副处级以下领导和一般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第一轮改革的结果是伊犁州国税局机关处室由原来的6处1室减到3处1室,减幅达42%;伊犁地区国税局科室由原来的8科1室减少到4科2室1局(稽查局),减幅达22%;8县2市全部内设科(室)、所(含分局、稽查队)由原来165个减少到68个,减幅58.8%,平均每个县(市)局科、所由改革前的16.5个减少到了6.8个;全州含地区、县(市)局相应出现了部分待聘、落聘分流人员达30%以上。
  第二轮是从2001年3月至10月。此次改革是从新的征管法颁布后的人事机构调整开始。改革的目标是科学设置机构,明确划分职责,理顺职能关系,完善人员结构,充实基层一线,适应征管模式,建立法制完备、办事高效、服务优质、运转灵活、行为规范的税务机构体系。根据“三定”方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定岗位,定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上岗、择优的原则,因事设岗、应岗定人。第二轮改革的结果是伊犁州国税局与伊犁地区国税局合并,撤销了伊犁地区国税局,撤销后,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伊犁州国税局机构内设7个行政处室(副处级)和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机关定编为75人,设局领导职数6人;另设非领导职数2名,管辖范围为原伊犁地区及奎屯市行政辖区。合并后伊犁州国税局的在职人数为75人;县(市)局全部科(室)、所(含稽查局)机构为71个,平均每个县市局科(室)、所、稽查局为5.9个,较第一轮机构改革的6.8个减少0.9个,减幅13%。
  第三轮机构改革和调整是从2004年开始,历时一年结束。新的《征管法》颁布后,自治区国税局安排的机构设置主要以业务职能、征管对象为限定语冠名。为认真贯彻《征管法》,根据中央编委《国家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88号文件通知,调整伊犁州国税局系统机构设置及相应的职责。撤销税收法制处,成立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原信息处更名为信息中心,并由行政机构转为事业机构。调整后的伊犁州局内设9个处(室),2个中心,1个稽查局;全部县(市)局机构(含霍尔果斯口岸国税局)共有科(室)、所、奎屯的稽查局为92个,平均每个县(市)局机构为8.4个,较第二轮的5.9个增加2.5个,增幅29.8%;撤销县(市)局征收管理局,成立征收科、管理科。除上述机构调整外,伊犁州国税局和所辖县(市)机构、职责、编制未做调整。
  第四轮机构改革和调整是从2010年3月开始沿用至2014年12月。改革和调整后的伊犁州国税局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15个处(室),直属机构为伊犁州国税局稽查局(正处级)。下辖10个县(市)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2014年全州国税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139人,其中在职854人,少数民族干部占38%,女干部占41%,大专以上学历占85%,党员占52%。将伊犁州各县(市)国税局机构划分为正股级机构83个,派出机构11个,直属机构3个,至此,各县(市)改革后的正股级机构平均为8.3个,派出机构1.1个,直属机构0.3个,并一直延用至2014年底。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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