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人口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0930
颗粒名称: 四、第四次人口普查
分类号: F426;D625;D92
页数: 4
页码: 136-139
摘要: 198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强调“查清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地区分布、结构和素质方面的变化,为科学地制定人口、教育、就业、产业等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检查人口政策执行情况,提供可靠的资料”。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进行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并制定公布了《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
关键词: 人口普查 办公室 自治州 昌吉州 第四次

内容

198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强调“查清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地区分布、结构和素质方面的变化,为科学地制定人口、教育、就业、产业等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检查人口政策执行情况,提供可靠的资料”。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进行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并制定公布了《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
  《办法》第10条规定:1990年7月1日零时(即6月30日24时)为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
  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人口。
  普查项目共21项,按人登记的项目15项,即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状况和性质、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状况、迁来本地的原因、文化程度、在业人口的行业、在业人口的职业、不在业人口的状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存活子女数、1989年1月1日以来妇女的生育状况。按户登记的项目有6项,即本户编码、户别、本户人数、本户出生人数、本户死亡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离开本县市一年以上的人数。另外死亡人口还要填报《死亡人口情况登记表》,该表是按普查小区进行登记的。按普查小区登记的项目是死亡人数、男性、女性;按人填报的项目是姓名、性别、死亡时的年龄、出生年月日、死亡年月日、以及死者所属户的户主姓名。
  普查资料先进行手工汇总,然后进行电子计算机数据汇总处理。这次普查数据资料的录入工作和电子计算机汇总、数据处理工作都是首先放在自治州一级进行的。手工汇总表共6种:(1)总户数、总人口;(2)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3)人口自然变动;(4)各民族人口;(5)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口;(6)市、镇人口。
  第四次人口普查严格规定要进行户口整顿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但与前三次普查所不同的是准备工作时间只有不满10个月(前两次普查准备工作时间均在两年左右)。这次普查工作量之大、参加人员之多、涉及面之广、组织普查所面临的困难等,都是前所未有的,是一次浩繁的工程。为了认真做好这次人口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普查任务,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自治州人民政府于1989年8月14日以州政[1989]65号文件通知正式成立了昌吉州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自治州人口普查办公室。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周建华任领导小组组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史国建、州统计局局长余怀武、兵团农六师副政委王和、州公安局副局长王建栋、州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李德欣任副组长,州党委宣传部、财政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劳动人事局、民委等21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抽调州统计局纪瑞斌同志任州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张三洲、孟庆铭、朱国英任副主任。9月21日开始组建自治州人口普查办公室,从统计局、计委、计生委、公安局、粮食局、民政局、财政局、党委宣传部等单位共抽调27位同志参加办公室工作。州人口普查办公室下设普查办法组、编码组、宣传组、后勤秘书组和数据处理组,10月20日办公室正式开展工作。
  准备工作阶段:
  1.制定了《昌吉州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流程》和经费预算。
  2.建立健全各级普查机构。经过认真督促检查,至年底前,8县、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已全部建立。8县、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共163人,组长均由各县、市主管副县长、副市长担任,副组长37人、成员118人,均由科、局级以上领导组成,到1990年3月底,州、县两级办公室工作人员184人已全部到位;至4月10日,全州135个乡、镇、场级编码单位已全部建立了人口普查办公室,969名工作人员全部到位,846个村(居)民委员会也全部建立了人口普查工作小组,并划定了719个普查区和3668个调查小区,各级普查机构健全、高速运转。
  3.户口整顿。从1990年2月底开始至5月中旬,历时83天,户口整顿经历了抽调和培训工作人员、宣传工作、整顿户口底册、入户核对户口情况,处理遗留问题以及发放新户口本等工作阶段,摸清了全州人口底数及状况,纠正了户口管理中的重、漏、差、错等问题,解决有户口无人的3025人、有人无户口的3392人、持证未落户口的1190人、出生不报3480人、应销未销户口2756人、户口项目更正9689人。这次户口整顿加强了户籍业务建设、健全了户口登记制度,提高了户籍意识。整个工作经县、州和自治区三级的严格验收,人口数差错率、出生人口差错率和死亡人口差错率三项指标均为0,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率为0.87%,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普查人员的选调、培训和普查试点。全州共选调普查工作人员8617名,其中州、县两级办公室184人,乡(镇)场级普查办公室和村(居)民委员会人口普查小组工作人员2951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5482人。人员培训工作从4月25日至6月12日,历时48天,共办培训班119期,共培训普查人员6534人次。每班培训后期均安排普查全过程试点,并严格考试合格上岗。
  5.高龄人口提前摸底调查。由于历次普查反映出的新增高龄人口年龄等项目登记误差较大,为了保证这次普查的准确性,昌吉州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户口整顿后期特别安排了一项对80岁以上高龄人口的提前调查,历时45天,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访查、反复核对,整理出高龄人口的数量、分布状况,详实可信的年龄、出生日期等资料,为准确普查登记奠定了基础。
  6.宣传动员工作。为做好“四普”宣传工作,自治州人普办和州党委宣传部于2月制定了宣传计划并全面实施,5月安排了“宣传日”活动计划,6月为宣传活动高潮。全州参与人口普查宣传的人员1246人,宣传形式丰富多彩,一是利用新闻媒介宣传,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发宣传稿件、讲座等812篇,以及农村有线广播干线宣传;二是开展群众性宣传,各单位、团体主动设宣传站、出宣传车、挂宣传横幅、帖标语、开展人口普查知识竞赛、黑板报比赛等;三是文艺形式宣传、专题文艺演出26场,各县市都组织了上街游行宣传方队、街头宣传队、咨询站散发宣传品以及专题书画展、摄影展、幻灯、剪纸等;四是用各民族语言宣传,并深入学校、寺院、牧区广泛宣传;五是普查人员到每家每户宣传并做调查准备工作。
  7.经费和物资的准备。昌吉州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人口普查经费和物资准备工作基本顺利。截止1991年9月底,全州(含各县、市、乡、场)共筹集经费1425.07万元,其中:自治区拨款25.53万元,州财政拨款35.65万元,各县市财政拨款53.53万元,乡、场农村集资补助费23.84万元,其他集资款3.52万元(后两项为不完全统计,主要用于普查人员的补助)。全部经费按全州人口平均为人均1.118元,远低于全国和自治区的经费水平。
  登记工作阶段:
  5月20日,开展了提前进点搞摸底调查,一是实地踏勘、明确区域、绘制人户分布示意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要求普查不重不漏、地域100%覆盖;二是普查员入户进一步掌握情况。
  登记工作7月1日开始,8日结束,即转入复查工作阶段。全州普查机构严格执行“认真自查、交叉互查、重点议查、全面抽查和乡、县、州三级检查验收”的办法,经严格检查验收,国家规定的7项指标全部合格。经自治区检查验收组抽查,总记录项目差错率为0.11‰,其他6项差错率均为0,登记质量完全合格。
  后期工作阶段:
  1.手工汇总。昌吉州人口普查数据手工汇总工作分普查区、乡、县、州四级进行,从1990年7月22日开始至8月30日,历时40天圆满完成手工汇总任务。
  按上级安排,于1990年11月15日至30日,相继发布了昌吉州第四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和第四号公报,引起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和欢迎。
  2.编码工作。编码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细致的工作,尤其是专项编码工作技术性强、质量要求高,非专项码在普查区和乡级普查单位组织骨干人员完成;专项码在县、州两级完成。各县市都挑选业务骨干组成编码大队,下设非专项码审核组、专项编码组和编码质量控制组,实行流水作业,严把质量关。1990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历时1个月完成了非专项码编制任务,9月1日至10月底完成了专项编码任务,分别进行了严格检查验收,指标完全合格。
  3.计算机汇总、数据处理。从1990年10月18日开始录入到1991年7月底全部打印出全州及各县机器汇总表,经9个月时间圆满完成了机器汇总任务,比预订日期提前5个多月。数据录入阶段,州人普办从昌吉糖厂借调了24名年轻工人作为录入人员,经过3个月的严格培训和考核并持证上岗。在州普查办的领导下,用了4个月完成了全州普查资料的录入工作,经过录入质量抽查验收,5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7月底完成了计算机数据处理、汇总和制表工作。自治州各县市的县级汇总表各10卷,83张表,466页,共3800页;州级汇总表共10卷,420张表,1.4万页,州及8县市合计1.8万页汇总资料全部出表。
  4.分析研究。第四次人口普查获得了大量而详实的人口数据,是各级领导和部门研究国情、区情、州情、县情的重要依据。为了将这些数据资料进一步开发利用,进行深入地分析研究,以发挥其更广泛、更高层次的社会效益,昌吉州人口普查办公室在后期工作中着重安排了普查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共收到人口分析报告和论文53篇,内容涉及人口现状、结构、发展趋势和特点、人口与经济、文化和计划生育的关系以及对“四普”数据质量的评价和对普查《办法》的讨论等,这是昌吉州对人口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作的第一次专题性探讨。自治州人口普查办公室从中选辑了36篇,编印成《昌吉人口分析与对策思考》一书,向社会发行,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5.人口普查资料的整理和编印出版。1992年6月正式印刷出版了《昌吉回族自治州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电子计算机汇总),一套上、下两册,1500页,向社会发行。
  6.表彰先进。这次普查涌现出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受到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表彰的国家级先进个人44人,受到自治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表彰的先进单位17个、先进个人51人,受到自治州人民政府表彰的人口普查先进单位9个、先进个人200人。
  1990年人口普查结果:7月1日零时全州人口数1270460人,其中男性656360人,女性614100人,性别比106.88;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出生人口23288人,死亡人口5225人,出生率18.46‰,死亡率4.14‰,自然增长率14.32‰,1989年育龄妇女的一般(总)生育率为65.81‰,比1981年降低了11.52个千分点:全州6岁及6岁以上的人口1135826人,其中大学以上4015人、大专16359人、中专和中学512905人、小学424660人、文盲半文盲177851人,分别占0.35%、1.44%、45.16%、37.39%和15.66%;共有33个民族,汉族人口945875人、回族人口146429人、哈萨克族人口108316人、维吾尔族人口52394人、其他民族人口17446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74.45%、11.53%、8.53%、4.12%和1.37%,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比1982年提高了1.82个百分点;在业人口为669391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为73.25%,比1982年上升0.14个百分点,登记时常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人口为96686人,占总人口的7.61%。

知识出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出版者: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局

出版地:2009

本书内容包括统计机构沿革、经济统计报表、社会统计报表、综合平衡统计报表、其他专业统计报表、普查、统计咨询服务、统计法制建设、统计基础建设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