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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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0831
颗粒名称: 1965年
分类号: F426;D92;C829
页数: 1
页码: 14-14
摘要: 2月24日,自治州人委统计科发出了《关于向国家统计部门抄录资料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①统计部门的各种资料一律不向外借。②需要了解国民经济有关资料的有关单位,必须指派政治上可靠的人员凭机关介绍信向统计部门阅读或抄录。③统计部门应拒绝用电话方式提供资料。④抄写的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⑤统计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督促检查或查询报表资料时,各单位不得拒绝提供。
关键词: 办公室 统计年报 统计部门 自治州 农村人民公社

内容

2月24日,自治州人委统计科发出了《关于向国家统计部门抄录资料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①统计部门的各种资料一律不向外借。②需要了解国民经济有关资料的有关单位,必须指派政治上可靠的人员凭机关介绍信向统计部门阅读或抄录。③统计部门应拒绝用电话方式提供资料。④抄写的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⑤统计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督促检查或查询报表资料时,各单位不得拒绝提供。
  3月13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新疆地区各级国家统计系统的干部自1965年5月起实行垂直管理,有关干部任免、调动、奖惩等事项,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5月20日,自治州人委统计科《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精简农村报表的通知〉的请示报告》经州人委审批下发,文件重申:州、县任何部门、任何单位都无权直接或间接地向农村人民公社制发统计报表,也不得采用电话、提纲、公文和口头指示等变相方式向农村人民公社要数字。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检查处理,严重的要予以处分,至于个别确实需要增加统计指标的,可逐级请示自治区人委决定。
  11月17日,召开了全州统计年报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讨论今后统计工作的方针任务和体制问题。会议结束后,统计科向自治区统计局和州党委、人委报送了《1965年全州年报工作座谈会讨论情况的报告》。
  是年
  7-12月,整理并油印了《全州分县1949-1964年统计资料》。
  △成立了昌吉军分区生产办公室,各项统计年报(主要是农业年报)通过军分区生产办公室上报。

知识出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出版者: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局

出版地:2009

本书内容包括统计机构沿革、经济统计报表、社会统计报表、综合平衡统计报表、其他专业统计报表、普查、统计咨询服务、统计法制建设、统计基础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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