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30831 |
| 颗粒名称: | 1965年 |
| 分类号: | F426;D92;C829 |
| 页数: | 1 |
| 页码: | 14-14 |
| 摘要: | 2月24日,自治州人委统计科发出了《关于向国家统计部门抄录资料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①统计部门的各种资料一律不向外借。②需要了解国民经济有关资料的有关单位,必须指派政治上可靠的人员凭机关介绍信向统计部门阅读或抄录。③统计部门应拒绝用电话方式提供资料。④抄写的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⑤统计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督促检查或查询报表资料时,各单位不得拒绝提供。 |
| 关键词: | 办公室 统计年报 统计部门 自治州 农村人民公社 |
出版者: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局
出版地:2009
本书内容包括统计机构沿革、经济统计报表、社会统计报表、综合平衡统计报表、其他专业统计报表、普查、统计咨询服务、统计法制建设、统计基础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