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际道路运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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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勒泰地区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9487
颗粒名称: 四、国际道路运输
分类号: F426;F832;D92
页数: 5
页码: 228-232
摘要: 阿勒泰地区有1175公里边境线,周边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联邦、蒙古国接壤。改革开放以来,地区与周边国家积极发展友好往来,边境贸易、观光旅游和探亲访友活动逐年增加。交通作为人流、物流的载体,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营运收入 阿勒泰 代表团 吉木乃 蒙古国

内容

阿勒泰地区有1175公里边境线,周边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联邦、蒙古国接壤。改革开放以来,地区与周边国家积极发展友好往来,边境贸易、观光旅游和探亲访友活动逐年增加。交通作为人流、物流的载体,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98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开放青河县境内的塔克什肯中蒙边境口岸为一类口岸。1991年,福海县境内红山嘴中蒙边境口岸实现临时过货,1992年国务院批准其为一类口岸。1991年10月,吉木乃县境内的吉木乃中哈边境口岸实现临时过货,1994年3月国务院批准吉木乃口岸为一类常年开放口岸。1992年8月中、哈两国同意开放哈巴河境内的阿克吐别克口岸,1994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但由于哈方原因,一直停滞在待开放状态。
  塔克什肯口岸 塔克什肯(中国)—布尔干(蒙古)口岸道路是古代历史通道。清光绪三十年(1904),科布多、阿尔泰分治之前是蒙古族、哈萨克族牧民的自然便道,科、阿分治之后逐渐变成科布多与承化之间的贸易通道。民国21年(1932)后,塔克什肯的贸易曾兴盛一时。民国34年(1945),“三区革命”爆发。“三区”临时政府成立之后,为发展贸易,塔克什肯与布尔干可临时过货。新中国成立后,塔克什肯口岸中蒙贸易有所发展。1962年,中蒙关系紧张后,贸易中断,塔克什肯口岸闭关。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蒙两国关系逐渐缓和。1988年9月21日国务院以国函119号文件批准开放塔克什肯口岸。1989年4月5~19日,以中央政府、自治区及阿勒泰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经贸代表团访问蒙古国,与蒙经贸代表团就开展双边的边境贸易进行会谈,达成意向。1989年5月12日,中蒙双方口岸、经贸代表团在塔克什肯—布尔干现场进行勘察与互访,并正式签署了开展边境贸易的协议。1989年10月20日实现临时过货,1991年7月4~5日,中蒙两国边境口岸首开仪式在塔克什肯—布尔干隆重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签署的《关于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和《汽车运输协定及其实施细则》,1989年7月20日塔克什肯口岸开始过货,蒙方货车沿口岸孔道到达中方境内的口岸进行装卸货物,当年进出口货物2000吨,完成贸易金额54.8万元人民币,出入境车辆204辆、人员352人次(这里的人员主要指司乘人员和过往双方代表团成员,旅客运输尚未开展)。1990年,由于蒙古国国内因素,双方未交换货物。1991年双边贸易取得可喜进展。1992年,由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于天栋带领的中国交通代表团与蒙古国交通运输总局布德副局长带领的代表团经过阿勒泰市和科布多两轮会谈,6月26日达成了《关于开辟中蒙间青河县—布尔干县线路旅客联运班车的协议》。《协议》规定联运班车在边境口岸进行旅客换乘,当日返回各自始发站。车型中方采用43座客车,蒙方采用25座客车,双方行李由货车运送。客票以美元结算,即每人公里0.08美元,超重行李按每公斤0.25美元计收,每班客车当次双方结算票款。中方客运任务由青河县运输公司承担,蒙方由科布多省交通运输处承担。青河县至边界122公里,布尔干县至边界46公里。
  1992年7月20日,中蒙两国经塔克什肯口岸开通了首次旅客联运班车。塔克什肯口岸是季节性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每年4月至12月的20~30日为开关时间,1992年7月~1993年7月中蒙双方各发22个班次,运送旅客692人次,中方营运收入9000余美元。1993年中方在塔克什肯开设了边境口岸市场,一般蒙方人员不再乘坐联运班到青河县购物,而是直接在边贸市场购物后返回。另因蒙古科布多省经济实力所限,1993年7月后中蒙联运班车停驶。1996年4月初蒙方再次提出恢复中蒙联运班车。经会谈,中方考虑到蒙方提出的旅客经济承受能力问题,同意开通中国塔克什肯到蒙古国哈孜乌勒直达班车,运距为27公里,票价为50元人民币。每天各发2班,直达对方站点。1996年4月26日双方对发恢复后的第一次班车,到1998年10月,蒙方因旅客减少,企业无法承担为由,再次中止班车运营。其间双方共发365班次,运送旅客7169人次。2000年5月蒙方再次提出恢复班车营运,但运距又一次缩短,起止点改为中方塔克什肯口岸至蒙方边防站,运距为19公里,双方每日对开1班,当日往返,票价40元人民币。从2000年5月15日恢复运营,到2001年9月蒙方第三次提出中止,其间中方发班69班次,运送旅客615人次。
  红山嘴口岸 红山嘴(中国)—大洋(蒙古国)口岸是古代历史通道。清朝时期是居住在阿尔泰山两侧哈萨克人的游牧便道,也是我国西部重要的黄金产地之一,清末有人在这里采金。民国年间,这里有过活畜等易货贸易。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中、蒙两国间的人员往来。1960年以后关闭此通道。1991年6月24日,中蒙两国政府签订协议,开放红山嘴口岸实现临时过货,当年过货不足50吨。1992年7月正式开通,出入境人员2410人,车辆1120车次,过货1052吨,实现贸易金额626万元。
  1992年2月25日,国务院以国函[1992]17号文批准红山嘴为一类口岸对外开放。根据中蒙1992年6月26日科布多市会谈纪要精神,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代表团应蒙古国巴彦乌列盖省交通运输代表团之邀,于8月3日至8日在蒙古巴彦乌列盖市举行会谈。双方对1991年以来经红山嘴—大洋口岸货物运输感到满意,并同意从1993年7月1日起开通中方阿勒泰市至蒙方乌列盖市旅客国际联运班车。发车时间暂定为每年7、8、9三个月的每月1日、10日各发一班国际联运班车。直达运行线路总里程409公里,其中中方境内195公里,蒙方境内214公里。由于中方红山嘴口岸当时不具备接待条件,双方同意暂定在大洋口岸进行旅客换乘。其他内容与青河—布尔干联运国际班车相同。应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代表团之邀,蒙古国巴彦乌列盖交通运输代表团于1992年9月2日至6日在中国阿勒泰市举行会谈,并签署了《关于开辟中蒙间阿勒泰市—巴彦乌列盖市线路旅客联运班车的协议》。在纪要中提出中方从口岸至边境3.7公里公路已开始修建,要求蒙方对边境至大洋口岸12公里道路加以整修,蒙方提出界河桥梁希望中方能够解决。并提出1993年6月20日双方各派5名代表在红山嘴12号界桩处就客货运输、公路建设、站点业务准备等问题互相通报情况。1993年6月20日会晤后不久,蒙方提出旅客稀少,各方面条件暂不具备,要求暂缓执行协议。因此,中蒙间阿勒泰市至巴彦乌列盖市旅客运输班车一直未能开通运行。
  吉木乃口岸 吉木乃(中国)—迈哈布奇盖(哈萨克斯坦)口岸历史上就是中国与俄罗斯两国间通商的重要口岸。清光绪七年(1881)《中俄伊犁条约》和《中俄改定陆路通商章程》签订后,吉木乃逐步过渡为正式对外贸易交货点。民国9年(1920),中苏签订《伊犁临时通商协定》,民国13年(1924)签订《互设5个领事馆协议》,承化设立领事馆。民国20年(1931),吉木乃口岸正式开放。民国22年(1933)11月,阿山区通过吉木乃口岸从苏联购进数百吨粮食赈济饥民。民国25年(1936),苏联商务机关在吉木乃、布尔津及承化开设临时商场,有众多的游牧民贩运土产和牲畜前往进行交易。民国34~38年(1945~1949年),阿山区同苏联贸易的方式仍为传统的易货贸易。
  新中国成立后,吉木乃成立海关支关,外贸机构各项业务发展很快。1950~1962年累计对苏出口物资29975万卢布,居全疆4个对苏口岸之首。主要出口产品为畜产品、活畜和矿产品,其中以矿产品出口为主。矿石除额尔齐斯河丰水期以船运出外,枯水期和封冰期全部用汽车通过吉木乃口岸输出。1962年,由于中苏关系紧张,中苏贸易中断,口岸关闭。
  1991年2月国务院批准吉木乃口岸临时过货,口岸进出口贸易逐年增长。进口商品主要为畜产品,废旧金属材料、农机具;出口商品主要有砂糖、酒、水果糖、百货、家电、皮革制品、红砖等。1992年出入境人员1941人次,车辆1077车次,进口货物12283吨,完成金额2379万元。1994年以前,由于受签证和客运尚未开通影响,出入境人员和货物均增长缓慢。
  1992年8月9日至10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东哈州交通代表团随东哈州政府代表团访问阿勒泰,双方就客货运输车辆进出吉木乃口岸的有关问题进行会谈。双方同意开通吉木乃—斋桑,阿勒泰市—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市客运班车;双方同意货运车辆可通过吉木乃口岸直达双方境内,即中方车辆可到达哈方的斋桑、克鲁普斯卡娅,哈方车辆可到达中方的吉木乃县。双方会谈只就框架问题形成《纪要》。
  1992年8月19日至24日,阿勒泰地区交通代表团应邀访问东哈州,双方在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市达成临时协议。1992年11月9日至11日东哈州交通代表团应邀访问阿勒泰,并同阿勒泰地区交通代表团达成开辟吉木乃—斋桑线路旅客班车协议。《协议》规定1993年1月4日哈方从斋桑发首辆客运班车,1月7日中方从吉木乃发首辆客运班车,承运任务为中方由吉木乃县运输公司、哈方由斋桑县车队承担。班车全部为当日往返,每周一班,节假日停发,全票8美元。由于哈萨克斯坦国内原因,1992年中哈交通协议未能履行。
  随着我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不断改善,1998年中哈双方经再次会谈,双方同意履行1992年签订的吉木乃—斋桑线路旅客联运班车协议,只是票价由8美元改为人民币70元。同年11月16日由中方吉木乃县运输公司首发旅客班车到哈方斋桑县,次日返回。11月19日哈方从斋桑首发旅客班车到中方吉木乃县客运站,次日返回,从此中哈旅客联运班车基本稳定,每周一中方发车到斋桑,周二返回;周四哈方发车,周五返回。车辆在中方境内运行23公里,在哈方境内运行63公里。1998年中方运输旅客67人,营运收入4690元;1999年中方运输旅客197人,营运收入13790元;2000年中方运输旅客103人,营运收入7210元;2001年中方运输旅客261人,营运收入18270元;2002年中方运输旅客301人,营运收入21070元;2003年中方运输旅客480人营运收入33600元;2004年中方运输旅客756人,营运收入52920元;2005年中方运输旅客948人,营运收入66360元。
  2005年9月1日,中方开通阿勒泰—吉木乃—吉木乃口岸—迈哈布奇盖—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旅客运输班车。每周2个班次,(周二从阿勒泰客运站发车,周四返回阿勒泰;周五从阿勒泰发车,下周一返回阿勒泰。)车辆在中方境内运行219公里,在哈方境内运行540公里(单程),全票价格240元人民币。按照协议,旅客联运中方由新疆泰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哈方由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热依丁私营运输公司承担。鉴于哈方运力问题,目前只由中方泰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车辆承担。至2006年4月,中方共运输出境旅客1270人,营运收入106631元,入境旅客263人,营运收入51561元。(附:阿勒泰地区三个口岸历年通关情况表)

知识出处

阿勒泰地区交通志

《阿勒泰地区交通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6

《阿勒泰地区交通志》全面客观地记录了阿勒泰地区道路交通发展的历史,主要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地区公路交通建设的历史进程,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地区公路交通建设中的巨大变化。志书中记述的公路交通建设成果,是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心血与汗水的结晶,体现了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创业、默默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继续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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