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哈密地区教育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28729 |
颗粒名称: | (五)电大分校的经费 |
分类号: | F812;G649;G728 |
页数: | 2 |
页码: | 186-187 |
摘要: | 1982年7月,自治区编委、教育厅、广播局在下达的《关于新疆广播电视大学设置分校、工作站人员编制经费问题通知》中规定:“各地电大分校、工作站的经费,在教育事业费的‘高等业余教育经费’项下列支”。哈密地区电大分校秉此办理。至于教学班经费、零星土建工程和设备购置等项经费,分别按1979年3月27日,中央财政部、教育部财事字(1979)第70号文件《关于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班经费开支规定》和1979年4月11日,财政部(79)财企字第100号文件《关于广播电视大学经费开支规定》及《补充通知》的原则办理。 |
关键词: | 广播电视大学 教育部 经费开支 脱产学习 电大分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