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成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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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245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成本
分类号: F426;F812;F275
页数: 2
页码: 229-230
摘要: 1990年至1993年7月前,成本核算实行完全成本法,即把电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包括直接性质的材料、工资、费用以及带有间接性质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全部摊到产品成本中去,形成产品的完全成本。从1993年新会计制度实行后,自治州电力企业开始由完全成本法转为制造成本法。
关键词: 完全成本法 电力公司 博尔塔拉 自治州 成本核算

内容

1990年至1993年7月前,成本核算实行完全成本法,即把电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包括直接性质的材料、工资、费用以及带有间接性质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全部摊到产品成本中去,形成产品的完全成本。从1993年新会计制度实行后,自治州电力企业开始由完全成本法转为制造成本法。制造成本法是把企业全部成本费用划分为制造成本和间接费用两个部分,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只将与生产经营有密切关系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构成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将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间接费用,一律列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997年前,自治州发供电企业均为小型独立核算的地方国营企业,发供电成本核算依据当地财政部门规定,进行核算。1997年,自治州电力公司上划自治区电力局,成立新疆博尔塔拉电业局,1998年实行厂网公开,博尔塔拉电力公司按照自治区电力局成本计算办法,只计算博乐电网供电成本,精河火电厂1997年前按照博州财政部门规定计算发电成本。1998年成立精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后,发电成本由新疆电力局核算。

知识出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9

本志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博州)电力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讴歌了老一辈电力职工不畏艰难的创业精神,记载了当代工人脚踏实地的辉煌业绩,鼓舞着后来者奋勇向前,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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