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22413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劳动人事 |
分类号: | F426;D92;TM621 |
页数: | 12 |
页码: | 210-221 |
摘要: | 1977年,自治州供电公司劳动工资由会计兼管,劳动人事由经理直接管理。1984年自治州电力公司成立时,有职工56人。内部机构设人秘科,负责职工调配安置、工资管理、职工转正定级、职工工资总额计划编制及管理、劳动保护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1995年成立自治州电力总公司,对精河火电厂及州直属4个水电站、阿拉山口供电公司、博乐供电公司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职工总人数547人,设劳动人事科。 |
关键词: | 劳动人事 电力公司 博尔塔拉 供电公司 劳动生产率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9
本志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博州)电力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讴歌了老一辈电力职工不畏艰难的创业精神,记载了当代工人脚踏实地的辉煌业绩,鼓舞着后来者奋勇向前,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