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动人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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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241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劳动人事
分类号: F426;D92;TM621
页数: 12
页码: 210-221
摘要: 1977年,自治州供电公司劳动工资由会计兼管,劳动人事由经理直接管理。1984年自治州电力公司成立时,有职工56人。内部机构设人秘科,负责职工调配安置、工资管理、职工转正定级、职工工资总额计划编制及管理、劳动保护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1995年成立自治州电力总公司,对精河火电厂及州直属4个水电站、阿拉山口供电公司、博乐供电公司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职工总人数547人,设劳动人事科。
关键词: 劳动人事 电力公司 博尔塔拉 供电公司 劳动生产率

内容

1977年,自治州供电公司劳动工资由会计兼管,劳动人事由经理直接管理。1984年自治州电力公司成立时,有职工56人。内部机构设人秘科,负责职工调配安置、工资管理、职工转正定级、职工工资总额计划编制及管理、劳动保护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1995年成立自治州电力总公司,对精河火电厂及州直属4个水电站、阿拉山口供电公司、博乐供电公司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职工总人数547人,设劳动人事科。1997年12月23日,在电力总公司的基础上,成立新疆电力局博尔塔拉电业局(公司),设劳动人事科。精河火电厂、州属4个水电站与博尔塔拉电力公司分离后,有职工220人,全员劳动生产率1.125万元/人·年。1998年实现全州供电企业的统一管理,职工总数增至487人,全员劳动生产率本部1.293万元/人·年,二次上划全员劳动生产率0.848万元/人·年。2001年撤销劳动人事科,成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人事、工资、社会保险、定员、劳动计划统计、劳动合同、劳动保护、职工培训、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技能监定等管理工作。2002年末,博尔塔拉电力公司职工总人数568人,全员劳动生产率1.657万元/人·年。

知识出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9

本志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博州)电力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讴歌了老一辈电力职工不畏艰难的创业精神,记载了当代工人脚踏实地的辉煌业绩,鼓舞着后来者奋勇向前,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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