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防范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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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2396
颗粒名称: 一、治安防范工作
分类号: F426;D631;D92
页数: 2
页码: 196-197
摘要: 生产保卫是电力公司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博乐110千伏中心变电所是90年代建成的唯一的1座枢纽变电工程,位置十分重要。1993年建警卫室,配警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和进出登记制度。同时加高了围墙,拉了铁丝网。为保证节假日供电安全和发生突发事件安排领导值班,2000年博尔塔拉电力公司办公楼设警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出入登记制度,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管理。
关键词: 电力设施保护 电力公司 保卫工作 精河县 突发事件

内容

生产保卫是电力公司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博乐110千伏中心变电所是90年代建成的唯一的1座枢纽变电工程,位置十分重要。1993年建警卫室,配警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和进出登记制度。同时加高了围墙,拉了铁丝网。为保证节假日供电安全和发生突发事件安排领导值班,2000年博尔塔拉电力公司办公楼设警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出入登记制度,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管理。
  1998年,公司成立保卫科,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保卫重点是电力生产设备、人员安全。根据电力行业特点和有关要求制定了《应急防暴预案》,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制定了《重点部位管理规定》和领导查岗制度。针对电力设施分布在地广人稀的野外,变电站(所)独门独户的特点列入重点防范单位。设专人值班,落实责任。加强同当地派出所的联系,形成职工、警卫及属地公安干警相结合的治安保卫力量,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属地派出所和沿输电线路的单位和乡镇场,了解情况和治安保卫工作信息,堵塞防范漏洞,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制观念。2002年2月19日,成立由博尔塔拉州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州级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精河县、温泉县、博乐市、阿拉山口口岸相应成立了电力设施保护机构。
  精河火电厂,从1992年第一台发电机组安装开始,生产保卫工作采取承包形式,由精河县人武部负责,每天24小时分班值勤。1994年又将安全保卫工作,委托给精河县城镇派出所负责。1996年成立生产保卫科,安排4名专职门卫值班,生活区设1名卫生治安员,负责卫生和治安工作。1996年成立人事保卫科,为加强生产保卫和应付突发事件,同年成立了民兵连。
  精河县电力公司,办公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增加值班人员。为防止突发事件,公司副股级以上干部长年坚持轮流督岗查岗;电站和中心变电所的治安保卫工作由站、所领导负责,特殊情况时公司领导参与值班。1995年4月设立《电力法》执法组织机构,用《电力法》规范发供用电行为,保护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
  州属电站的生产保卫工作,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负责,五一电站从80年代起就建立了门卫值班和巡逻制度。节假日期间,由站领导和管理干部值班负责生产保卫工作。

知识出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9

本志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博州)电力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讴歌了老一辈电力职工不畏艰难的创业精神,记载了当代工人脚踏实地的辉煌业绩,鼓舞着后来者奋勇向前,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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