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编 民 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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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0796
颗粒名称: 第十编 民 政
分类号: I247;I267;F426
页数: 11
页码: 267-277
摘要: 民国时期县政府设民政科。
关键词: 民政局 民政事务 民国时期 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

内容

第十编 民 政
  民国时期县政府设民政科。
  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继续设民政科,行使民政、人事职能,编制3人。1964年4月民政与人事分设两个机构,一套人马。1969年4月县革委会设政工组,政工组下设群工组承办民政事务。1974年6月成立民政办公室。1982年10月恢复民政科。1984年6月改为民政局,有编制7人。1987年编制增至9人。2000年有编制19人。

知识出处

拜城县志

《拜城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截至2000年,从建置与区划、自然环境、人口与民族等方面记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的历史与社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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