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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十编 民 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拜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0796
颗粒名称:
第十编 民 政
分类号:
I247;I267;F426
页数:
11
页码:
267-277
摘要:
民国时期县政府设民政科。
关键词:
民政局
民政事务
民国时期
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
内容
第十编 民 政
民国时期县政府设民政科。
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继续设民政科,行使民政、人事职能,编制3人。1964年4月民政与人事分设两个机构,一套人马。1969年4月县革委会设政工组,政工组下设群工组承办民政事务。1974年6月成立民政办公室。1982年10月恢复民政科。1984年6月改为民政局,有编制7人。1987年编制增至9人。2000年有编制19人。
知识出处
《拜城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截至2000年,从建置与区划、自然环境、人口与民族等方面记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的历史与社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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