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克孜尔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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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036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克孜尔乡
分类号: D631;F426;G624
页数: 2
页码: 53-54
摘要: 克孜尔乡人民政府驻吾堂村,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城直线距离47.3千米。北与黑英山乡相毗连,西与赛里木乡为邻,东与库车县接壤,南与新和县以却勒塔格山为界。南北宽约44.4千米,东西长约35.4千米,面积923.15平方千米,辖10个行政村、1个牧场。2000年全乡人口有1 689户8 312人,其中维吾尔族8 203人,汉族108人,其他民族1人。
关键词: 人民公社 耕地面积 重点文物保护 克孜尔 克孜尔石窟

内容

克孜尔乡人民政府驻吾堂村,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城直线距离47.3千米。北与黑英山乡相毗连,西与赛里木乡为邻,东与库车县接壤,南与新和县以却勒塔格山为界。南北宽约44.4千米,东西长约35.4千米,面积923.15平方千米,辖10个行政村、1个牧场。2000年全乡人口有1 689户8 312人,其中维吾尔族8 203人,汉族108人,其他民族1人。
  克孜尔系维吾尔语,意为红色,其名因北部喀拉克尔丘陵、南部却勒山沙土均为红色,刮风时红土飞扬,下雨时洪水夹带红色泥沙顺克孜尔河而下,沿河沉积处均为红色而得名。
  40年代曾有四方城一座,城高3米,土质,城内设碉堡、地堡。民国35年(1946)前称克孜尔保,属赛里木区(二区)所辖。民国35年为仁爱乡所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设克孜尔乡和克孜吐尔乡,1956年两乡合并为克孜尔乡,属赛里木区(三区)管辖。1958年为赛里木人民公社克孜尔管理区。1961年从赛里木人民公社划出,成立克孜尔人民公社。1984年10月改为克孜尔乡。
  克孜尔乡地势北高南低,海拔高度1145~2130米,克孜尔河自北向南纵贯全乡注入渭干河,无霜期150~160天,气温较县城、西部各乡稍高。北面山区有煤、石墨、石膏等矿。油气资源丰富,境内发现的克拉2大气田为国家西气东输主气源地之一。
  克孜尔河两岸耕地平整,水源充足,灌溉方便,适宜种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和胡麻等作物,特产以葡萄为主。因受戈壁滩和盐碱的限制,耕地面积仅1 120公顷,是全县耕地面积最小的乡,黑英山北部山区有冬夏草场各1处,总面积980.5公顷。80年代修建大型克孜尔水库,配套主干渠3条总长60千米。2000年农业总收入1 399万元,产粮食7 191吨,油料260吨,棉花423吨,牲畜年末存栏数2.426万头(只),年人均收入1 496.91元。
  拜城至库车公路横穿乡境。乡驻地设有邮电所、财政所、派出所、林管站、中心小学(希望小学)、农资站、信用社、水管站、农机站、加油站、棉麻站等单位。每星期三为克孜尔乡的例行巴扎。
  民国时期,乡内仅有小学1所。2000年有中学1所、小学10所,有文化室,卫生院(病床12张)。
  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克孜尔石窟位于乡驻地东南9千米的明屋依山壁上。克孜尔湖滨度假村、克孜尔魔鬼城均为旅游度假好去处。

知识出处

拜城县志

《拜城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截至2000年,从建置与区划、自然环境、人口与民族等方面记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的历史与社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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