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新疆对苏(俄)贸易史 1660—1990》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7914 |
颗粒名称: | 五、新苏关系的缓和及《苏联与新疆贸易协定》草案 |
分类号: | F752;F426;F832 |
页数: | 16 |
页码: | 539-554 |
摘要: | 1945年8月,《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在莫斯科签字。在条约后附录的互换照会中,苏联方面声明:关于新疆最近事变(指伊、塔、阿三区革命),苏方无干涉中国内政之意。此后,在苏联的调停下,三区革命政府与新疆省政府举行了和平谈判。1946年6月,和平条款正式签字。7月1日,新疆省联合政府成立,三区民族军与国民党军队沿玛纳斯河的军事对峙解除,迪化与伊犁、塔城之间的交通和商队往来开始恢复。 |
关键词: | 新疆省政府 对外贸易 新疆省 贸易机构 办事处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3
《新疆对苏(俄)贸易史(1600—1990)》一书是一部有关新疆对外经济关系史的力作。全书依清代、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通过丰富、翔实的史料,对17世纪初以来长达近四百年的新疆对苏(俄)贸易历史作了较为系统的综述。既从宏观上叙述了双边贸易的发展和变化,又以具体史实为依据,认真地探讨和论证了不同历史时期新疆对苏(俄)贸易的性质和特点;既是一部有学术价值的新疆历史研究著述,又在当今新疆对前苏联各国贸易中有重要参考意义,同时也填补了国内外对新疆与苏(俄)贸易缺乏系统研究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