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新疆对苏(俄)贸易史 1660—1990》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7891 |
颗粒名称: | 五、1923年新疆对苏贸易谈判与《新苏临时通商条件》 |
分类号: | F832;F752;F426 |
页数: | 10 |
页码: | 297-306 |
摘要: | 1923年9月,苏俄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率外交代表团至北京,中苏关系出现转机。与此同时,苏俄代表鄂作尔宁(又译阿作尔宁)等一行抵达新疆省城迪化,要求重议1922年中止之商务谈判。新疆省政府报请北洋政府审批后,令省外交公署署长樊耀南与苏方交涉。双方会议中,鄂作尔宁提出重议新疆与苏联通商条件,进一步开放通商;建立外交关系,将伊宁商务办事处改为领事馆,并增设迪化、喀什、塔城、阿尔泰4处领事馆;在新疆境内开设商业银行等项要求。 |
关键词: | 相对方 新疆省政府 缔约双方 联邦共和国 驻在国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3
《新疆对苏(俄)贸易史(1600—1990)》一书是一部有关新疆对外经济关系史的力作。全书依清代、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通过丰富、翔实的史料,对17世纪初以来长达近四百年的新疆对苏(俄)贸易历史作了较为系统的综述。既从宏观上叙述了双边贸易的发展和变化,又以具体史实为依据,认真地探讨和论证了不同历史时期新疆对苏(俄)贸易的性质和特点;既是一部有学术价值的新疆历史研究著述,又在当今新疆对前苏联各国贸易中有重要参考意义,同时也填补了国内外对新疆与苏(俄)贸易缺乏系统研究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