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新疆对苏(俄)贸易史 1660—1990》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7866 |
颗粒名称: | 二、清统一新疆后对哈萨克贸易的开辟及俄商在新疆的违约贸易 |
分类号: | F426;F127;F752 |
页数: | 12 |
页码: | 30-41 |
摘要: | 1757年清平定阿睦尔撤纳叛乱,统一天山以北。1759年复平定南疆大、小和卓之乱,统一天山以南。在统一新疆的过程中,清军为解决军饷,在各驻兵重镇实行了屯田,为新疆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新疆统一后,关内人民纷纷应召携眷出塞,前往各城镇屯田实边。领种土地,报垦升科。清政府又迁南疆维吾尔族人往伊犁开荒屯种,一时各类屯田开辟兴办,新疆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
关键词: | 哈萨克 塔尔巴哈台 恰克图 清政府 哈萨克人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3
《新疆对苏(俄)贸易史(1600—1990)》一书是一部有关新疆对外经济关系史的力作。全书依清代、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通过丰富、翔实的史料,对17世纪初以来长达近四百年的新疆对苏(俄)贸易历史作了较为系统的综述。既从宏观上叙述了双边贸易的发展和变化,又以具体史实为依据,认真地探讨和论证了不同历史时期新疆对苏(俄)贸易的性质和特点;既是一部有学术价值的新疆历史研究著述,又在当今新疆对前苏联各国贸易中有重要参考意义,同时也填补了国内外对新疆与苏(俄)贸易缺乏系统研究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