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博乐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743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财政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F426;I267;I227 |
页数: | 1 |
页码: | 435-435 |
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5年底,本市财政按单位会计管理,收入全部上交,支出报伊犁地区核销。1956年实行预算,主要税收上缴,本市仅有零星收入,支出由上级拨付。1970年收入全部留县使用。1972年实行“定收定支、多余上交、差额补助、超收分成、结余留用、一年一定”的办法。超收部分实行五五分成,如发生短收或超支,原则上由本市财政自求平衡。这个体制实行至1985年。 |
关键词: | 超收分成 差额补助 中华人民 自求平衡 伊犁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