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五团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5767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三定一奖”工资改革试验 |
分类号: | D262;D630;F426 |
页数: | 2 |
页码: | 204-205 |
摘要: | 1965年,农四师在清水河农场二队进行定额记分、按劳付酬和“三定一奖”(定成本、定产量、定人员,超产有奖)工资制度改革试验,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当年全队在大面积受旱的情况下,粮棉等农作物仍获得稳产增产,绝大部分职工都增加了收入。试验获得成功后,农四师决定从1966年起在清水河农场全面推行这项改革,派师计财科副科长周俊峰带工作组驻清水河农场专抓此项工作,副师长吴立权也来团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动员。 |
关键词: | 农四师 文化大革命 工资制度改革 劳动积极性 清水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