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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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48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机构
分类号: F832;F426;F239
页数: 3
页码: 220-222
摘要: 1954年,县域信用合作社无稽核机构,稽核工作由人行县支行农金股兼管。至1956年4月,人行县支行全面接管农村信用合作社,稽核工作由人行县支行金融合作股负责。1959年下半年,信用合作社下放给各公社生产大队,稽核工作由生产大队管理。
关键词: 稽核工作 县联社 副经理 稽核审计 信用社

内容

1954年,县域信用合作社无稽核机构,稽核工作由人行县支行农金股兼管。至1956年4月,人行县支行全面接管农村信用合作社,稽核工作由人行县支行金融合作股负责。1959年下半年,信用合作社下放给各公社生产大队,稽核工作由生产大队管理。
  1962年,县域农村信用合作社恢复,稽核工作由人行县支行管理。1964年,恢复农业银行新和县支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管理交由农行县支行,稽核监管归县农业银行。
  1966年,农行县支行撤销,农村信用合作社复归人行县支行和公社双重管理,信用合作社稽核工作归人行县支行监管。1969年,人行实行信用社“三权”(人权、财权、资金使用权)下放,各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下放给各生产大队,稽核工作由生产大队管理。
  1970年底,县域信用合作社划归农行县支行管理,稽核工作由农行县支行负责。1971年,新和县分批撤销信用合作社。1976年,逐步恢复在农村各公社的信用合作机构,农信社行业管理隶属人行县支行,信用合作社稽核工作归人行县支行监管。
  1980年,农行县支行恢复,农村信用合作社行业管理隶属农行县支行,支行设有2名稽核员,4个公社各配有1名稽核员。1988年8月,根据农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关于设立监察机构的通知》,农村信用社稽核监察工作统一由地区中心支行合作科负责。
  1989年9月,根据农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下发《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的整改及办法》的文件要求,农村信用社设稽核员。
  1996年6月,县域信用社与农行县支行分离,成立县联合社,内设股室中设有稽核股,配置专门稽核审计人员1名。1997年,县域信用社行业管理职责划转人民银行。当年11月,人行制定《中国人民银行现场稽核操作规程(试行)》,联合社内部专门稽核人员。
  1999年1月后,县联合社稽核股配置专门稽核人员2名。1999年后,县联合社稽核工作逐步规范,按照上级的工作布置开展会计、信贷、离任等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城镇营业网点及基层信用社进行序时稽核和专项稽核,每年的稽核面30%。
  2003年12月,县联合社稽核股有2人,尼亚孜·努尔东任副股长(主持工作),玛日艳木·卡得尔为稽核员。2004年3月,县域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职责划转阿克苏银监分局,外部稽核由阿克苏银监分局监管。当年,县联合社稽核股配置专门稽核人员2人,尼亚孜·努尔任股长。
  2005年6月,县联合社稽核股更名为稽核监察科,科长艾则孜·尼亚孜,副科长卡哈尔·库尔班,并配置专门稽核人员2人。县域信用社系统稽核工作在联合社统一领导下,依据有关金融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独立开展稽核工作和行使稽审权,稽核机构隶属于联社理事会和上级审计部门。主要通过对信用社信贷、财务、会计、基建、出纳等业务活动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工作进行稽核检查,预防和揭露违法行为,维护集体财产安全,帮助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稽核工作依据上级部门制定的《农村信用社稽核程序》《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理程序》的规定进行。
  2006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社成立后,县域信用社行业管理职责划转自治区联社,县联合社稽核监察科受联合社和自治区联社审计部双重管辖。当年12月县联社成立后,县联社稽核监察科改为稽核审计部,负责联社各部门、科室、各乡(镇)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的稽核审计工作。稽核审计部有成员6人。经理阿布力米提·卡斯木主持部门全面工作,副经理马红协助经理工作,对各基层社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写出总结报告与处理意见;副经理玛日艳木·卡得尔专职管理联社档案;部门人员帕提古丽·买和木提、木塔力甫莫明、马热古丽·吐尔逊负责辖区会计传票的合规性稽核,并协助部门经理工作。
  2007年4月,县联社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吐尔逊·巴斯提(联社监事长);副主任委员赛来江·买买提(联社稽核审计部经理);成员艾则孜尼牙孜(联社监事)、张鸿丽(联社办公室副主任),阿不力米提·喀斯木(联社信贷部经理)、卡哈尔·库尔班(联社稽核审计部副经理)、谢雄颛(联社保卫部经理)、冯雷(联社财务信息部经理)。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赛来江·买买提(联社稽核审计部经理)。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是新和县信合工作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的成立,使县联社稽核组织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得以完善,增强稽核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联社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稽核审计辖区信用社各项业务经营的真实性,杜绝业务经营中的虚假经营行为,改善信用社业务经营状况,使其按照安全、流动、效益的原则稳健发展;组织开展信用社网点稽核审计工作,拟定稽核审计方案,完成稽核审计报告,做出稽核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抓住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稽核审计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离岗审计,并做出书面审计报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干部职工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清政廉洁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所辖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负责管理联社事后监督中心和稽查分队的工作,对稽核审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稽核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007年4月11日,县联社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吐尔逊·巴斯提(联社监事长),副主任委员赛夹江·买买提(联社稽核审计部经理),成员艾则孜尼牙孜(联社监事)、张鸿丽(办公室副主任)、阿不力米提·喀斯木(联社信贷部经理)、喀哈尔库尔班(联社稽核审计部副经理)、谢雄颛(联社保卫部经理)、冯雷(联社财务信息部经理)。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赛来江·买买提(联社稽核审计部经理),成员喀哈尔库尔班(联社稽核审计部副经理)、帕提古力·买和木提(联社稽核审计部科员)、赵亮(联社稽核审计部科员)。委员会职责是督促检查组落实责任,稽核审计辖内信用社各项业务经营的真实性,杜绝业务经营中的虚假经营行为,改善信用社业务经营状况,使其按照安全、流动、效益的原则稳健发展,组织开展信用社网点稽核审计工作,拟定稽核审计方案、完成稽核审计报告、做出稽核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抓住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稽核审计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进行离岗审计,同时做出书面审计报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信用社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清政廉洁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一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所辖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负责管理联社事后监督中心和稽查分队工作,定期不定期对稽核审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稽核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年末,县联社稽核审计部更名为审计监察部。
  2008年6月20日,县联社审计监察部更名为监察保卫部,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贾杰勇分管稽核审计工作,监察保卫部经理由阿不力米提·喀斯木担任,副经理由马红担任,专职稽核审计人员3人。
  2009年,县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艾则孜·尼亚孜分管稽核审计工作,阿不力米提·喀斯木任联社审计部经理,马红、玛日艳木·卡得尔任副经理,玛日古丽·吐尔逊、帕提古丽·买合木提为审计员。
  2010年,县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艾则孜·尼亚孜分管稽核审计工作并兼任联社审计部经理,安建林、玛日艳木·卡得尔、马红任副经理。8月,联社在审计部设立事后监督中心,安排专职事后监督人员,通过每天对会计传票的调阅,及早发现风险隐患,降低操作风险,规范操作流程。
  2011年,县联社党委委员、纪检书记、监事长余新玲分管稽核审计工作,玛日艳木·卡得尔任联社审计部经理,王小刚任副经理。
  2012年,县联社调整充实内部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沙利民,副主任委员余新玲、顾兵、买买提·力提甫,成员玛日艳木·喀得尔、王小刚、张保林。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沙利民兼任,办公室设在审计部,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2014年9月22日,县联社调整充实内部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买买提·力提甫(纪委书记、监事长),委员纪检监察部经理、副经理,审计部经理、副经理。内部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部,办公室主任由买买提·力提甫担任。

知识出处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新和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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