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伊宁县创建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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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3504
颗粒名称: 二、伊宁县创建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
分类号: I247;F426;F832
页数: 1
页码: 244-244
摘要: 2008年5月5日,伊宁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印发《伊宁县关于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意见》,成立创建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县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刘建胜任组长,伊宁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刚任副组长,组织、宣传、财政、人行、银监、农办、民政、法院、公安、税务、工商、农、林、水、牧、保险和县联社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辖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关键词: 领导小组 办公室 信用户 伊宁县 评价委员会

内容

2008年5月5日,伊宁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印发《伊宁县关于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意见》,成立创建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县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刘建胜任组长,伊宁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刚任副组长,组织、宣传、财政、人行、银监、农办、民政、法院、公安、税务、工商、农、林、水、牧、保险和县联社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辖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联社,马建国任办公室主任,人民银行伊宁县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蔺景岗,县委正科级组织员、基层办主任李文广,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局长王国庆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业务的领导组成。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帮助、协调、督促、考核创建活动的实施,抓创建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分别设立伊宁县信用考察评价委员会、乡镇(场)信用考察评价委员会和村(队)信用户推介领导小组。其中伊宁县信用考察评价委员会由创建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负责对乡镇(场)信用等级的评价。乡镇(场)信用考察评价委员会由乡镇(场)党委书记牵头,组织信用社主任、村(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队长)及村民代表成立,委员数为单数,最少不低于7人(含),最多为13人(含)。伊宁县信用考察评价委员会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主持下,负责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分类归卷、妥善保管。村(队)设立信用户推介领导小组,由村(队)支部书记、各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负责收集整理农户资料,推介符合信用户的农户参加信用户评价,督促贷款清收。

知识出处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伊宁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全面记述了伊宁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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