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恢复宗教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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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简史》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2971
颗粒名称: (二)恢复宗教活动
分类号: D635;F426;D613
页数: 2
页码: 126-127
摘要: 1981年对信仰喇嘛教、伊斯兰教的宗教人士、寺庙财产情况进行了清理和调查,当年即把公社占用的伊克库热的一个杜古庙还给宗教人士,并恢复宗教活动。1981年7月、1982年5月先后两次派出11名宗教人士赴塔城地区政治干校学习。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多次召开宗教人士学习《执行宗教政策守则》,听取宗教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并专门讨论按照党的宗教政策从事宗教活动等问题,向宗教人士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民族政策及有关党的政策法规,提高宗教人士辨别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违法宗教活动界限的能力。
关键词: 宗教活动 宗教人士 伊斯兰教 宗教问题 塔城地区

内容

1981年对信仰喇嘛教、伊斯兰教的宗教人士、寺庙财产情况进行了清理和调查,当年即把公社占用的伊克库热的一个杜古庙还给宗教人士,并恢复宗教活动。1981年7月、1982年5月先后两次派出11名宗教人士赴塔城地区政治干校学习。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多次召开宗教人士学习《执行宗教政策守则》,听取宗教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并专门讨论按照党的宗教政策从事宗教活动等问题,向宗教人士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民族政策及有关党的政策法规,提高宗教人士辨别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违法宗教活动界限的能力。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教育、婚姻,不能影响工作、生产。1982年,恢复敖包特、伊克库热、拉布荣、铁布肯等4处喇嘛庙及清真寺活动点2处。同时对“文化大革命”中因受极“左”路线影响而破坏的寺庙,政府拨款3.24万元进行了修复,满足了教民开展的宗教活动的要求,并增购伊斯兰教经书20多册。从1981年至1985年,县上派宗教人士到自治区、塔城地区学习和到内地参观学习的达152人次。
  1985年,恢复了县城清真寺的伊斯兰教活动。从县财政中拿出4.6万元,自治区佛教协会下拨3万元共7.6万元,作为维修4座喇嘛庙和5座清真寺(点)的经费。至此,上述寺庙全部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
  1983年7月中旬,县委召开全县宗教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塔城地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文件。通过学习讨论,使大家懂得宗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靠行政命令消灭宗教是无益有害的;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处理宗教问题必须十分慎重。明确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信教是个人的私事,信教有自由,不信教也有自由。划清了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违法活动的界限,国家保护正常宗教活动,打击披着宗教外衣搞违法活动的坏人。对宗教干预政治、教育、法律等活动,坚决预以打击和取缔。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简史

《中国共产党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简史》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为新疆地方史丛书之一,全面翔实地记载了和布克赛尔县委在历届县委的带领下,全县各族干部职工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将和布克赛尔县建设成为一个工交建商全面发展,文教、卫生事业齐全的综合性县城的全过程,史料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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