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政机构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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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奎屯市简史(1975.9~2012.12)》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2294
颗粒名称: 二、党政机构改革
分类号: F426;D630;D625
页数: 4
页码: 206-209
摘要: 根据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2002年,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奎屯市作为伊犁州机构改革试点城市,进行了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2002年5月10日,伊犁州党委、伊犁州人民政府批准奎屯市机构改革方案;5月29日,奎屯市召开党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开始机构改革。
关键词: 伊犁州 机构改革 奎屯市 委员会 事业机构

内容

根据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2002年,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奎屯市作为伊犁州机构改革试点城市,进行了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2002年5月10日,伊犁州党委、伊犁州人民政府批准奎屯市机构改革方案;5月29日,奎屯市召开党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开始机构改革。
  按照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撤销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粮食局,将其职能并入经贸委;撤销物价局,将其职能并入发展计划委员会;不再保留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职能并入财政局。将建设局管理的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分割出来列为事业单位;将物价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监督职能下放到物价检查所。
  市委设置11个工作机构,含3个部门管理机构和1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政府机构由原来的26个减为22个,减少15.4%。事业机构由原来的99个减为93个,减少6%。在政府机构中新组建招商局,不再保留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对政府6个工作部门的名称进行了变更: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发展改革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局,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更名为城市规划管理局,劳动人事局更名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计划生育局。社会群团机构7个: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红十字会、残联。6个派出机构:5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开发区。2个依法设置机构:法院和检察院。
  对部分事业机构进行调整,把奎屯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划归经贸委管理;将教育局原有的8个内设事业机构调整合并为6个,分别将原来的仪器站、电教馆和教研室合并成立教研中心;将原来的招生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合并,成立考试中心;将原来的职业教育办公室更名为成人教育办公室;成立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保留教育基金办和勤工俭学办,将原计委下属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整建制划转建设局管理,并更名为奎屯市工程造价管理站,经费由全额改为自收自支;将人才流动中心、职业介绍所、就业培训中心合并组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站与土地监察大队合并为奎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市行政编制由原来的511名减为424名,减少87名,精减17%;政法专项编制由原来的371名减为355名,减少16名,精减4.31%;同时,按照行政机关不得再使用事业编制的规定,将机关原事业编制全部核销。
  至2002年10月,奎屯市委、政府和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及开干齐乡完成“三定”方案,完成上级下达的精简指标。奎屯市的这次机构改革,在突出城市特点、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解决职能交叉及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以后严格管理与控制机构和编制奠定良好的基础。但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过程来看,这次机构改革还带有一定的过渡性,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奎屯市简史(1975.9~2012.12)

《中国共产党奎屯市简史(1975.9~2012.12)》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为新疆地方史丛书之一,全面翔实地记载了1975年到2012年奎屯市在历届市委的带领下,全市各族干部职工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将奎屯市建设成为一个工交建商全面发展,文教、卫生事业齐全的综合性城市的全过程,史料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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