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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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388
颗粒名称: (四)管理制度
分类号: I247;F426;I267
页数: 3
页码: 512-514
摘要: 1991年,县联合社购置第一部提送现金用汽车。1992年7月,县联合社为发挥其服务功能,减少费用开支,制定《车辆管理办法》。规定,1.小车由联合社主管领导统一安排调动,经批准方可出车,其他人员均无权调动车辆。2.小车专为联合社提送现金使用,非有关人员不准搭乘车辆,不准在装载现金的车上吸烟,并做到安全保密。3.出车凭主管领导签发的派车单。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行车,对违章驾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关键词: 驾驶员 办公室 联合社 运钞车 车辆管理

内容

1991年,县联合社购置第一部提送现金用汽车。1992年7月,县联合社为发挥其服务功能,减少费用开支,制定《车辆管理办法》。规定,1.小车由联合社主管领导统一安排调动,经批准方可出车,其他人员均无权调动车辆。2.小车专为联合社提送现金使用,非有关人员不准搭乘车辆,不准在装载现金的车上吸烟,并做到安全保密。3.出车凭主管领导签发的派车单。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行车,对违章驾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5.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社的方针,出差人员应尽量乘坐班车,修理车辆应事先征得领导同意。6.信用社内部职工私人用车时,按照对外出租的标准50%收费,先交款后派车。7.在不影响工作用车情况下,可安排对外出租,对外出租按当地标准收费。8.搞好车辆保养和维修,做到有任务出车,无任务进行保养和维修。
  1997年,县联合社针对新购置的一辆运钞车,根据上级规定,制定《运钞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保证运钞需要:1.开支设立专户;2.由主任调度,否则,每发现一次,除按出租车收费标准收费外,扣罚驾驶员当月工资50元;3.修理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4.运钞时须双人武装押运,并携“121”免检证,起点和中途均不得接乘任何人,否则追究司机和当事人责任;5.每日接送库后须按时停入联社车库;6.运钞车驾驶员“一身二任”负有保护运钞安全特殊使命,驾驶员和押运员运钞途中不准游玩、拜访亲友,违者一次处罚50元。
  2004年,县联合社车辆增多,完善《车辆管理办法》。规定车辆由办公室统管,每车均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维修与保养。2.先保证接送库需要,确定专车运钞,凡与运钞无关人和物一律不准搭车,运钞车不准中途停车办私事。3.业务用车,由部门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方可出车。4.驾驶员须按正常作息时间在联合社内待命,擅自出车按规定处罚;下班将车停放车库。5.业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无派车单的,财务部门拒绝报销、驾驶员拒绝出车,特殊情况除外。6.未经批准,擅自用车者,费用自付并予通报批评。7.驾驶员遵守单位考勤制度,无任务时,在办公室待命。8.外单位用车,须经社领导批准。9.坚持车辆运行登记制度,及时如实登记车辆运行情况。
  2007年1月1日,县联社实施的《工作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工作用车、维修由联社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建立派车使用登记簿、维修登记簿,工作用车全年费用由联社统一核定,由财务信息部统一管理,建立一车一台账,定期公布车辆费用。2010年10月27日,县联社强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出台《公有车辆管理办法》。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观念,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做到十严禁即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带病车、严禁服药驾车、严禁赌气驾车、严禁超速驾车、严禁超载驾车、严禁超途驾车、严禁高管人员长途驾驶、严禁将车辆交于非驾驶人员或信用社以外的人员使用和驾驶。2.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3.驾驶员服从办公室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不得随意交换车辆;经常保养和检查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干净。4.驾驶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5.驾驶员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记载车辆购进时间、产地、型号、金额、行驶里程、维修及发生交通事故等详细情况。6.节假日期间,车辆必须停放指定车位,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出车,用车。7.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或本实施细则的,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以外的经济赔偿损失。
  派车制度。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2.除联社领导用车外,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申请用车必须由部室提出,填报《联社派车单》,统筹安排使用。特殊情况临时用车,视事情轻重缓急决定派车。3.部室用车应按派车单填写时间、地点用车,使用车辆中不得随意变更原定计划或用公车办私事,如有,驾驶员有权拒绝。4.车辆因公出县城区域须经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车辆停放与维修。车辆必须停放在联社指定位置(长途除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执行的须经批准,驾驶员休假,车钥匙交办公室,车辆须停放指定位置。车辆维修,1.发生故障,无论问题大小,须先填报一式两份《车辆维修申报表》,经办公室主任或相关领导审批后进厂维修,若执行公务途中发生故障,应就近处置,同时报办公室。2.车辆进厂应按申报表指定的厂家送修,不得随意变更厂家,擅自找厂家修理的费用自理。3.严格按申报表申报维修的项目检修,修理过程发现新问题,经办公室同意后续修。4.维修更换下的部件,驾驶员带回交办公室,否则办公室不签验收。5.驾驶员应随车进厂督修,掌握维修项目到位情况和质量,不随车进厂或车进厂人就离,按缺勤处理。6.对维修的车辆,驾驶员亲自调试合格后方可在厂家的维修项目单上签字认可,并填写验收表,报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结算。7.车内设施维护、更新、用品购买,均填写申报表,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
  2012年,县联社规范管理、合理配置、定编控制、有效利用的原则,重新制定《辆管理办法》。明确车辆指联社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自购、经批准抵债自用、馈赠、借入、其他单位转入以及连续租赁期在一个月以上的车辆。分为业务、运钞车。业务用车是领导工作、其他业务用车等,运钞车是专用于运送钞币、贵金属、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车辆。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财务部门负责车辆账务处理、台账建立和核对;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并据情提出配置计划。以资抵贷车辆,原则上不得自用,如自用须评估后按新购车辆管理;不得购置来源不合法车辆。不得以非正当资金购置车辆。购置车辆,严禁用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上户。需购配车辆时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购置。
  联社辖区用车,由联社综合办公室安排;辖区外出车,由用车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安排,并开具出车任务单给驾驶员。出车返回,用车人在出车任务单上签名,否则不报销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车辆带到被调入单位使用。运钞车不得改变用途,须专车专用。驾驶员报销出车费应出具出车任务单和与本次出车有关的燃油、路桥、停车、维修、住宿等费用的发票,填写报销凭证,送办公室审核、财务部复核无误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车辆日常费用管理规定:1.保险费管理,由办公室和计财部询价确定并统一指定投保单位。2.过路过桥费与停车费,联社办公室按照总额控制、单车定额、逐车建账、从严把关的控制原则,对车辆过桥费、停车费使用进行计划管理,及时向各部门通报车辆费用使用情况。3.燃料费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定车辆用油指标,逐车核算,按车辆管理部门下达的用油指标节约用油;出差外地的燃料费,单独报销。4.其他日常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管理。5.出车费用实行一次出车、一次报销。6.交通违章违规罚单等凭证不予报销,私自用车、酒后驾车等行为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车辆修理费用管理规定:1.定点维修保养,通过招标确定维修厂商。2.驾驶员不得在非定点修理厂进行汽车维修保养和购置汽车零配件;重要部件更换和维修,定点修理厂无法提供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到4S店更换和维修。3.定点维修保养实行“一次维修一张送修单”制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送修申请单,列明维修保养项目,送修理厂核价,经办公室和计财部审核无误,报经有权人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修理中需增加维修项目的,由驾驶员、办公室负责人共同确认,并填写车辆送修单,按程序批准后维修。维修保养后,由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验收,并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销。出车在外地遇车辆故障而急需维修的,应先向办公室负责人电话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就地维修。出车返回后,驾驶员须出具异地维修情况说明,并据以报销。
  车辆处置规定:1.车辆出售、出租、置换应填写车辆处置表,报理事会审议。报废车辆报批时应附当地车管部门技术鉴定证明材料。2.出售、出租、报废、置换的车辆,联社在处置完毕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将处置结果向自治区联社报备。3.处置的车辆,原则上使用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车辆管理的监督和处罚规定:财务部门应加强车辆费用列支情况检查,对超预算列支、滥用会计科目逃避预算控制以及其他违反信用社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整改。审计监督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加强车辆管理、购置、处置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县联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处理。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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