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银行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361
颗粒名称: 二、人民银行检查
分类号: F832;F8;F275
页数: 1
页码: 488-488
摘要: 1996年11月,人民银行布尔津县支行对布尔津县联合社与农行地区中心支行信用合作科之间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稽核,查明资金往来均属合理合规。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布尔津县 人行县支行 人民银行

内容

1996年11月,人民银行布尔津县支行对布尔津县联合社与农行地区中心支行信用合作科之间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稽核,查明资金往来均属合理合规。
  1997年12月1日,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县支行印发违规发放贷款处理决定,对布尔津农村信用联社1996年第四季度以后,在发放贷款中有违反利率政策的行为,主要为逾期贷款利率执行错误,贷款计息错误,贷款分段计息,擅自上浮贷款利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75条规定,处以5万元罚款。
  1998年12月2日,人民银行布尔津县支行对布尔津城镇、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情况进行稽核,查出实际存款准备金均控制在8%,未发生动用法定准备金现象,也不存在欠缴法定存款准备金问题。
  2000年2月21日,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转发《关于1999年度新疆农村信用社经济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要求农村信用社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稽核工作监督和案件查处力度。
  2000年3月28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印发《关于对布尔津县联合社蒲宏、哈乃、詹新梅违纪违规的处理意见》。经人行县支行3月27日研究决定,撤销蒲宏布尔津县联合社营业部切克台分社主任职务,取消其年度正常工资晋升资格。对哈乃、詹新梅进行行政警告处分。
  2000年3月,人行县支行对布尔津县振津城市信用社稽核检查期间,查出该社存在费用开支混乱,有随意报账现象,电话费严重超过核定标准,应收账款随意挂账,清理也不及时,库存现金混乱。内部管理混乱,抵贷资产管理不善等问题。为严肃财务纪律,人行县支行印发《关于对振津城市信用社违反财务制度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对该社主任处以5万元罚款,对相关经办人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2000年6月,人行县支行对县域4家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质量情况、盈亏真实性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等进行稽核检查。并向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上报《关于布尔津县农村信用联社真实性检查的总结报告》。
  2000年8月,人行县支行稽核县域农村信用社,查出布尔津县联合社担保抵押贷款外贷资金1笔40万,外拆资金4笔计1100万。并以《关于布尔津县农村信用联合社外存、外贷、外拆资金情况的调查报告》形式,人行上报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
  2003年3月,人行县支行对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情况和2002年度农村信用社会计决算工作进行稽核检查。确认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全部会计科目归属正确,对应调整的有关科目、账户进行调整;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各科目总账与分户账和有关登记簿、卡核对相符;联行账务、内外账务及时进行查询、查复并核对相符;现金收付属于正常业务范围,账款账务相符,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业务周转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同时,针对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不规范等10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