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委托放贷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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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29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委托放贷业务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440-441
摘要: 委托业务是金融信托部门受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办理的信托业务,包括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业务。委托存款是委托人为取得收益,将资金存入信托投资公司而办理的存款。委托贷款是委托人将自主可支配的资金委托信托机构,按指定项目、对象、用途发放贷款,并由信托机构监督资金使用,到期收回本息的委托业务。委托投资是信托机构接受委托单位委托,将委托单位的资金按其指定的对象、范围、用途进行投放,并负责监督投入资金的使用及接受投资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利润分配等事宜的委托业务。
关键词: 人民公社 县域农村 布尔津县 无息贷款 信用社

内容

委托业务是金融信托部门受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办理的信托业务,包括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业务。委托存款是委托人为取得收益,将资金存入信托投资公司而办理的存款。委托贷款是委托人将自主可支配的资金委托信托机构,按指定项目、对象、用途发放贷款,并由信托机构监督资金使用,到期收回本息的委托业务。委托投资是信托机构接受委托单位委托,将委托单位的资金按其指定的对象、范围、用途进行投放,并负责监督投入资金的使用及接受投资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利润分配等事宜的委托业务。
  20世纪60年代,布尔津县域农村信用社仅开办委托贷款业务。1966年,人行布尔津县支行贯彻人行自治区分行《关于积极支持信用社发放贫下中农和贫苦牧民生产生活贷款的指示》,委托县域农村信用社发放辖区贫下中农和贫苦牧民的无息贷款。全年,受托为红旗人民公社贫下中农和贫苦牧民发放无息贷款1.64万元。此后,受托代发1967年高潮人民公社该项无息贷款7300元,1968年高潮人民公社该项无息贷款1300元,1969年高潮人民公社该项无息贷款500元,1970年红旗人民公社该项无息贷款2300元,1970年长征人民公社该项无息贷款4900元,1974年高潮人民公社该项无息贷款400元。
  1975年,县域农村信用社受托代发贫下中农和贫苦牧民口粮、农具等无息贷款3.53万元,其中代发红旗人民公社该两项无息贷款1.65万元、高潮人民公社该两项无息贷款6900元、长征人民公社该两项无息贷款1.19万元。
  1977年,县域农村信用社受托代为长征人民公社11个生产大队发放购买农机无息贷款1.19万元。
  1978年,代发长征人民公社一牧场9个生产大队购买农机、农具等无息贷款2.27万元。
  1979年,代发长征人民公社拖拉机站购买农机无息贷款3900元。
  1980年,代发长征人民公社一牧场拖拉机站购买农机无息贷款4300元。
  1966~1980年,县域农村信用社受人行县支行委托发放无息贷款9.48万元,收回9.25万元。1980年末,县域农村信用社无息贷款余额2286.33元,其中,杜来提信用社挂账652.12元、窝依莫克信用社挂账583.72元、冲乎尔信用社挂账1059.49元。
  2006年6月7日,布尔津县联社召开专题会议,就县域农村信用社历年受托代理业务遗留资产进行账务处理。该累积遗留资产在资产类1392科目委托代理资产业务借方余额反映2286.33元,同时在负债类2622科目委托代理资产业务贷方余额反映2286.33元,确认实属虚设账款,决定将双方科目对转进行销账处理。
  2009年6月18日,县联社受共青团布尔津县委员会委托,向城镇6位创业青年发放创业扶助贷款6万元,期限1年。至2010年6月17日,已收回5万元,仅有贷款户赛木塞尔·胡某某别克因经营不善,贷款到期后经多次催收仍无力偿还。经布尔津县团委研究决定,并向县联社出具处置青年创业贷款函,告知对该笔贷款进行账务处理。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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