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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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081
颗粒名称: 一、会计制度
分类号: F832;F233;F275
页数: 3
页码: 293-295
摘要: 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制度始终与社会经济制度相适应。并随着会计制度的演变而不断变革完善。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为适应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正确反映财务实际情况,颁发《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联系合同范本》《农村信用合作社试行记账办法(草案)》。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布尔津县 农村信用合作 会计制度 信用社

内容

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制度始终与社会经济制度相适应。并随着会计制度的演变而不断变革完善。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为适应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正确反映财务实际情况,颁发《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联系合同范本》《农村信用合作社试行记账办法(草案)》。
  1955年,人行完成大会计制改革,账务组织与劳动组织有所改进,克服大会计制机械烦琐不够灵活的缺点,有利于信用社业务的开展。
  同年,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初期即按照人行印发的会计制度办理信用社业务。会计科目设置按经济成分、资金性质、领导系统及特定要求规定,划分相应会计科目,采用国际通行的借贷记账法记账。
  1963年,布尔津县信用社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信用合作社会计制度(修正稿)》,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10项基本规定,信用社建立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工作开始纳入制度化管理。
  1966年,人民银行行文通知废除国际通行的借贷记账法,恢复具有中国传统的收付记账法,并于同年9月1日开始实行,会计科目设置相应调整。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信用社员工坚守岗位,对外照常营业,但因社会动乱影响,内控制度执行一度松懈,会计监督作用有所削弱。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银行重新修订会计制度。1979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会计制度,继续采用收付记账法,增设库存现金科目,规定库存现金科目属资金占用。设置日计表、月计表、季报表、半年报表、1—11月试算表、年终决算表,全面反映资金变化、费用率、利润率、差错事故、资金周转和盈亏情况。
  1980年11月12日,在农业银行颁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通知后,县域信用社认真组织学习,于年终决算时结转新旧科目余额,统一使用新会计报表。
  1984年,县域信用社年终经济核算办法由原来实行的收付实现制改为责任发生制,信用社的盈亏得到较为真实地反映。
  1986年,农业银行制定的《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经济核算办法》,其中《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对会计核算、印章、密押、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和会计工作交接规则、会计档案管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技术职务评聘晋升和任免奖惩等均进行具体规定。同时,对信用社的贷款科目进行合并性调整,纠正信用社科目设置过多、过细,混淆会计核算与业务统计的区别等弊端,减少会计工作不必要的负担,利于业务监管。
  1987年1月1日,在农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信用合作处转发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基本制度》下发后,布尔津县域信用社及时分别组织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学习,对信用社的财务收支科目、账户的划分及使用、编报六项经济计划考核指标等均按本制度执行,并将六项经济计划指标作为各信用社的考核依据。
  1990年,县域信用社按照财政部同年颁发的《会计证管理办法》,推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中,针对人员素质较低的状况进行工岗前培训,尽快让员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1992年,布尔津县联合社被列为地区信用社系统会计达标试点单位。同年11月,县联合社所属3个信用社、1个营业部,经农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验收全部合格,获得地区中心支行颁发的《会计达标合格证》。此后,县联合社针对本联合社会计达标与国家规定的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制定并相继实施会计达标升级三年目标规划。
  1993年,国家财政部根据市场取向改革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颁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明确统一核算模式、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统一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新的制度设计涵盖十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即改革会计核算平衡关系,以资产=负责+所有者权益为会计恒等式;改革按资金性质、经济成分、领导关系设置适用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会计科目,启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要求和商业银行自身特点而设置的会计科目;改革报表体系;改革资金收付记账法,恢复国际通行的借贷记账法;改革和建立资本金制度;改革和调整成本、费用范围;改革和明确了企业结算规定;改革会计记账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改革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制度,取消专用基金科目;改革银行内部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1994年,布尔津县联社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会计科目体系、报表体系和记账方法,启用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平衡报表系统。
  1998年,人民银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会计工作,颁布《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该制度包括基本原则和规定、会计核算、复核和监督、印章与密押(机)管理、有价单证与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信用社网点的会计工作、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检查与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会计劳动组织与会计人员等计12章61条。人民银行1986年颁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同时废止。
  同年,布尔津县联合社根据会计制度改革要求,逐步推进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从提高会计队伍素质、强化自律机制、规范会计管理和核算等方面加大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力度。先后制定并实施《会计集中管理暂行规定》《会计账户集中稽核制度》,对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会计风险产生积极影响,使会计工作的监督职能和服务功能得到发挥,会计部门经济案件和责任事故下降。
  2003年,县联合社贯彻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精神,全面实行会计统一管理。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控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合法;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制度;对现金收付、资金划转实行复核制度,对账户资料变更、密码更改、挂失、解挂等柜台业务实行复核制度,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实行严格的核算与管理;建立会计、储蓄事后监督制度,实现业务与监督分离;对会计人员实行轮岗与强制休假制度,逐步推行离岗审计制度;完善会计档案查阅手续;实行会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为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接轨打下基础。
  2005年,县联合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业务处理汇编》,并分批分期组织员工学习。
  2006年,自治区联社成立,对县联社履行行政主管职能。同年12月,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账务核算处理意见》,明确要求各县(市)联社按照统一管理、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的原则和一体性原则以及账务处理合法性原则执行。
  2007年,县联社在自治区联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制度汇编》下发后,组织全员进行学习实施。
  2008年,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农村信用社员工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强制推行信用社员工持证上岗制度。同年11月29日,县联社30名员工参加自治区联社组织的信用社员工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其中29人考试合格,合格率97%。不合格者另行补考。
  2009年11月,县联社在自治区联社印发《会计业务操作流程》后,组织全辖员工分批分期进行学习并予实施。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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