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规定与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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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9052
颗粒名称: (一)政策规定与实施
分类号: F832;F426;F812
页数: 2
页码: 256-257
摘要: 2009年,布尔津县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出台《布尔津县实施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指导意见》。明确妇女创业就业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妇女全伙创业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发放由布尔津县妇联推荐,布尔津县联社进行贷款调查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妇女及时给予信贷资金支持。
关键词: 小额担保贷款 县联社 妇女创业 布尔津县 贴息贷款

内容

2009年,布尔津县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出台《布尔津县实施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指导意见》。明确妇女创业就业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妇女全伙创业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发放由布尔津县妇联推荐,布尔津县联社进行贷款调查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妇女及时给予信贷资金支持。
  2010年,县联社与县妇联在落实财政部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中,开始针对妇女创业就业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筹划该项贷款方案。制定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规定贷款对象、用途、额度、审核等方面的具体标准要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为8万元,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的就业者团体,可将人均最高额度提高至10万元。
  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诚实守信、在本县从事自主经营的妇女,均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同时,将该项贷款覆盖面由城镇拓展至农牧区,明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农牧区妇女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向当地妇联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县联社审核后发放贷款,期限2年,平均利率为7.967‰。
  2011年1月,县联社同县政府主管领导、县妇联、各乡镇沟通后,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吴俊辉与县妇联主席娜孜古丽,再次深入乡镇调研,宣传妇女创业就业贷款贴息优惠政策,了解妇女创业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由县联社调查组统计该项贷款全年需要量为5000万元。1月13日,布尔津县在窝依莫克乡举行妇女创业贷款发放仪式。县妇联主席娜孜古丽,人民银行县支行副行长王英,县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吴俊辉,窝依莫克乡党委、乡政府领导等出席。当天全县首批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向30名妇女发放计108万元。
  2012年,县联社根据阿勒泰地委、地区行署关于加大妇女创业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安排,加大妇女创业贴息贷款投放力度。1~6月,县联社投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累计815户计5666万元,妇女创业贴息贷款余额达7018万元,较上年同期多投放4314万元。妇女创业贴息贷款覆盖全县5乡2镇。
  至同年末,累计投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445户计7920万元。其中投放窝依莫克信用社226户计1063万元、冲乎尔信用社225户计1067万元、杜来提信用社201户计1007万元、阔斯特克信用社244户计1334万元、布尔津城镇549户计3449万元。带动再就业人员2590余人,创业妇女年户均收入增加700余元。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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