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法人信用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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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782
颗粒名称: 一、乡镇法人信用社
分类号: F832;F8;F83
页数: 3
页码: 80-82
摘要: 1954年3月,布尔津县在冲乎尔区(一区)河东乡试办信用互助组。1955年3月,布尔津县组建辖区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河东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信用社)。4月,成立布尔津县一区禾木、喀纳斯,二区杜来提、哈拉塔勒,三区恰尔巴克、阔克铁列克、阿克吐别克、哈太等8家信用社。此后又相继成立冲乎尔区河西乡、黑流滩乡和县域驻地巴扎尔乡信用社3个。
关键词: 人民公社 信用分 布尔津县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1954年3月,布尔津县在冲乎尔区(一区)河东乡试办信用互助组。1955年3月,布尔津县组建辖区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河东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信用社)。4月,成立布尔津县一区禾木、喀纳斯,二区杜来提、哈拉塔勒,三区恰尔巴克、阔克铁列克、阿克吐别克、哈太等8家信用社。此后又相继成立冲乎尔区河西乡、黑流滩乡和县域驻地巴扎尔乡信用社3个。
  1956年1月,布尔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人行布尔津县支行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关于乡乡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精神,在一区、二区、三区12个乡成立信用社12个,实现一乡一社;同时在牧区设立农信分社5个。同年末,全县参加信用社社员5164人,入股金额2.8万元,吸收存款12.5万元,贷款余额5.7万元。
  1957年12月,撤销一区的黑流滩、禾木乡、喀纳斯乡3个信用社,并入河东乡信用社。1959年4月,以人民公社为单位设立信用部,在合适的居民点或生产大队设立信用服务站或代办员,由生产小队的会计兼任。
  至1959年末,相继撤并信用社6个,全县三个区保留信用部3个,即红旗人民公社信用部、超英人民公社信用部、高潮人民公社信用部,有信用服务站19个,全县农信系统专职脱产干部由最初的29人精简到11人,兼职工作人员27人。
  1960年,在农村整风整社运动中,对全县3个信用社进行整顿,训练干部,纠正队伍中违反政策、乱占资金的问题。
  1962年,以人民公社为单位恢复建立信用社,每社定员4人。为补充缺员,召回一些原来在信用社工作的人员,吸收一部分农业社会计。信用代办站人员不在编制,不属于信用社正式员工。
  1969年,全县信用社由人行县支行和当地人民公社党委双重领导,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裁减信用社人员,每社定员2人。
  1974年6月,人行明确收回贫下中农组织对信用社的管理权,重新赋予农村信用社在业务上、人事上的自主权。
  1978年8月,县委明确1978~1979年将全县现有信用社3个增至10个,人员由21人增至39人。
  1979年9月,组建杜来提信用社阔斯特克信用分社同年,中央明确农村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规定农村信用社由人行领导和管理,与人民公社脱钩。
  1985年,成立布尔津县杜来提信用社切克台信用分社。次12月,切克台信用分社办理领取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996年,人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决定撤销冲乎尔乡布拉乃村信用分社。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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