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营范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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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64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经营范围
页数: 2
页码: 550-551

内容

第八条 经银监局批准,联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吸收国家、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存款和人民币储蓄;
  (二)办理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农牧户贷款;
  (三)办理国内结算、票据贴现,办理信用卡业务;
  (四)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五)买卖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六)按银监局规定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同业拆借;
  (七)提供保管、保险箱业务;
  (八)经银监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 联社执行全国农村信用社统一的结算制度,按照银监局规定,组织本县的县辖结算,办理同城和异地结算业务。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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