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接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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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565
颗粒名称: 一、公务接待
分类号: F426;F832;F275
页数: 3
页码: 456-458
摘要: 1953~1988年,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公务接待按管理部门不同,执行属地乡(公社)行政部门、人民银行莎车县支行、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公务接待工作基本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只有少数量、小规模的涉及业务检查工作的公务接待活动,由社主任具体负责管理。
关键词: 公务接待 学习培训 联合社 莎车县 综合办公室

内容

1953~1988年,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公务接待按管理部门不同,执行属地乡(公社)行政部门、人民银行莎车县支行、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公务接待工作基本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只有少数量、小规模的涉及业务检查工作的公务接待活动,由社主任具体负责管理。
  1988年,莎车县联合社的公务接待管理由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组织实施,县支行办公室根据公务需求,计划安排和具体组织实施莎车县联合社的公务接待活动;各乡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公务接待工作,由法人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负责,落实执行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的相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办法和莎车县联合社的具体实施细则等。
  1996年,莎车县联合社与农行脱钩后,开始承担莎车县联合社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工作由主任负责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办法,落实执行审批“一支笔”制度。公务接待主要有统一工作会议、专项学习培训和上级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各项工作检查等项目。接待主要是会议食宿、学习培训资料和食宿、车辆接送和检查工作人员食宿等。会议、学习培训等统一活动由联合社计划安排会议、学习培训用品、统一标准定点住宿、统一餐费包干,由专人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公务接待的专项费用由联合社使用管理费专项资金列支,计划外或专项基金不足部分由各参加人员按联合社审批意见凭正式发票在联社据实列支报销;上级检查及外部其他专项活动由联合社指定专人负责,定点安排住宿,并按业务接待标准安排工作餐,就餐发票经主管人按计划预算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列支报销。
  1999年,莎车县联合社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工作,节约费用开支,制定实施《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接待活动统一由莎车县联合社集中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信用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的接待活动实行计划申报制。统一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接待由莎车县联合社实行计划管理、集中组织实施办法;公务接待费用按照《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和列支的范围落实执行;接待活动由莎车县联合社主任审批,并指定专人具体经办;参加学习培训人员不在本地需安排住宿的,由莎车县联合社确定具体食宿标准,并统一定点安排,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的人员就餐补贴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由联合社定点安排餐厅;接待费用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列支报销办法;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或学习培训活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联社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业务关联部门的公务活动,由主任根据来人单位和人员级别确定差额接待标准,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执行,并严格控制本单位陪同人员数量,一般指定1~2人参加陪同。
  2000年以前,县联合社公务接待较少,人行领导业务人员及联合社领导及部门人员检查工作,多以便饭为主。实行统一法人后,公务接待有办公室管理,从业务招待费里支出。同时给各个营业网点均核定业务招待费。
  2007年,莎车县联社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职责由综合办公室履行,相关接待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计划、预算和组织实施;费用管理实行逐级申报审批制度,分工由分管财务并主管综合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管理公务接待工作,相关公务接待活动由综合办公室制订预算计划,报主管副主任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接待活动结束后,综合办公室经办人备齐相关公务接待活动的附属资料连同正式发票,交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后逐级报批领导审批,其中5000元以下的接待活动费用由分管副主任审批列支,5000元(含)以上的由分管副主任审查签署意见呈报理事长审批同意后列支;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或交流、观摩活动,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接待上级管理部门的活动,落实执行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程序和规定执行;接待其他有关联业务监督管理部门的活动,参照收纳国际管理部门的制度、办法执行;安排接待工作餐或会议午餐,执行系统内统一规定就餐标准,不得上烟上酒;内部会议、学习培训安排住宿按普通间标准执行;接待上级和相关公务关联部门的领导,或大型、重大庆祝活动接待,严禁使用名酒名烟待客;接待活动确需安排车辆的,由主管领导审批、综合办公室派车,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严禁酒后出车或任务期间饮酒。严格控制接待活动的陪同人员,接待上级或相关业务关联单位业务部门领导,一般由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接待上级或相关业务监管单位领导,由主要领导和相关主管以及业务活动必须参加的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
  2010年,莎车县联社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并增加和完善了操作规范要求,规定接待费用总额须控制在《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比例范围以内,发生接待费用据实列支,不得预提备用、不得超计划或超比例列支业务接待费用;接待活动由综合办公室制订预算计划,报主任审查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指定具体人员按预算计划组织组织实施接待活动;接待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员须及时办理报销事务,经办人填制报销凭证并附正式发票明细清单,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送财务信息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按逐级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报销接待费用,5000元以下的公务接待费用由主任审批列支、5000元(含)以上至20000元以内的由主任审查签署意见呈报理事长审批后列支、20000元(含)以上的由主任审查签署意见后提交财审委员会会议集体审批后列支;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管理岗位人员因公务外出,超计划事项需接待公务关联单位领导或客户的,应事先报理事长或主任同意,在基本明确预算规模计划后通知综合办公室备案,事后经办人应在出差返回单位的五日内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经办人整理发票及相关明细清单填制报销凭证,送综合办公室与备案情况进行核对并逐项审查,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交经办人按报销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报销手续;本地范围内的接待原则上实行定点住宿、就餐制。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市场调查筛选确定指定商家并与指定商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结算程序、操作要求和备案经办人员等,遇有接待活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事后经办人专项向综合办公室做出说明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重大接待活动或大额接待费用预、决算费用明细清单应由经办人签字附报销凭证后备查。
  2012年11月,自治区联社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莎车县联社完善管理办法,落实财务信息部为招待费用核算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为招待计划和实施的主管部门、审计部为监督部门。
  2013年,莎车县联社机关接待工作实行对口对等、上下内外有别的原则,文明、大方、热情、周到、节俭而不失礼节接待来宾。凡来县联社指导、检查、考察、采访、反映、商洽、汇报工作的有关单位领导及其他人员,均为接待对象。凡需以县联社名义接待的事项,均实行对口接待,由对口部(室、中心)填写《接待用餐审批单》《接待住宿审批单》,并按照费用审批权限,经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对外接待工作中的就餐安排,各对口接待部(室、中心)应提前填写《接待用餐审批单》,并严格按照标准安排用餐。对外接待工作中的住宿安排,由对口接待部(室、中心)提前填写《接待住宿审批单》,交由办公室后勤人员安排在有合同或有约定的宾馆住宿。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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