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项整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522
颗粒名称: 二、“三项整治”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2
页码: 427-428
摘要: 2007年,自治区联社下发《关于开展“贷款三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后,莎车县联社成立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开展工作。第二季度自治区联社组织的“贷款三项整治”检查工作到莎车县检查,对辖区32家信用社的所有贷款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其中对城区内5家信用社的所有贷款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县各信用社的业务检查,并对部分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审查审计,发现各类问题90条,其中违规操作40条,发出整改通知书32份。
关键词: 违反规章制度 处理情况 自治区农村 抵押物 信用社

内容

2007年,自治区联社下发《关于开展“贷款三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后,莎车县联社成立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开展工作。第二季度自治区联社组织的“贷款三项整治”检查工作到莎车县检查,对辖区32家信用社的所有贷款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其中对城区内5家信用社的所有贷款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县各信用社的业务检查,并对部分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审查审计,发现各类问题90条,其中违规操作40条,发出整改通知书32份。此后,联社每年都进行三项整治工作,其中2011年共抽调71人,利用81天对183585.5万元、92842笔贷款和434户对公账户进行逐笔核对。
  2011年8月1~7日,自治区联社组织的“三项整治”活动检查验收组到莎车县联社,对联社“三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反馈存在主要问题有:
  自然人贷款自查验收存在2011年8月1日验收组进点,对6个网点的假冒名贷款进行排查(个人类)。共调阅贷款合同876笔,金额为14373.78万元。调阅询证函及贷款排查表135本。电话询证23笔,现场与客户见面确认121笔,总金额772.8万元。对自查中未见面核查的4笔客户进行询证。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55份。发现存在个别信用社的“三项整治”自查工作,未认真按要求开展,走过场问题严重。抽查库西艾日克信用社信贷合同159笔,发现76笔,金额为253.2万元,30%~40%询证函的签字为排查人员代签。其中抽查代签情况与8位客户见面,了解信用社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情况,客户均反映信用社排查组人员未与其见面,客户也未在排查表和询证函上签字认可。联社存在委托代签数据上报不实的问题,联社上报代签数据5550笔,其中包括阔什艾日克信用社的56笔,金额47.2万元。实际本次抽查库西艾日克信用社159笔信贷合同中发现76笔,占比48%,金额253.2万元为代签。处理情况:对责任人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五小节的规定,对存在问题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和警告处分。抵押物入账不规范,抵押物管理方面存在不合规现象。借款人朱某,2009年9月24贷款金额15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房产与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合计为266951元,表外科目入账256000元(新城信用社)。借款人柯成林,2010年12月7日贷款金额5万元,抵押实物价值与表外科目入账金额不符(新城信用社)。处理情况该社人员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九小节规定,对责任人进行100~500元罚款的规定。
  贷后管理不到位。在贷款发放后没有对抵押物进行贷后检查,造成抵押物灭失。借款人罗某在信用社贷款28万元,用借款人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房产评估价值22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37.5万元,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房产已拆除,借款人在原址正自建楼房。在合同有效期间,没有对抵押物按要求进行贷后管理和风险预警,一旦发生风险将造成抵押权无法落实(新城信用社)。处理情况:该社人员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九小节规定,对责任人进行1000~3000元罚款的规定。
  抵押物管理不规范。抵押物未出具抵质押凭证,信贷档案中无凭证,贷款户手中无凭证(新城信用社)。抵押物交接(会计和主任)未办理交接记录(新城信用社)。处理情况:该社信贷员违反贷款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罚款200~300元(合计700元)。
  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逆程序操作,没有严格按照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办理信贷业务。吾某160万元贷款,该笔贷款于2010年11月29日发放,至2011年11月20日到期,借款人于2010年8月27日、2010年8月21日、2010年11月分别办理了房产、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客户经理于2010年10月6日出具调查报告,联社信贷管理部于2010年10月20日出具审查报告,2010年10月20日审贷委员会审议。逆程序发放贷款,没有按照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先调查、审查、审批,后办理贷款手续、抵押登记,再发放贷款的操作流程办理(古勒巴格信用社)。处理情况:该社员工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第二章第五十一条第五小节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对账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存在问题。收回余额对账单印鉴与预留印鉴不符,新城路信用社1笔、库西艾日克信用社1笔。处理情况:该社委派会计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第七十四条第六小节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责任给予100~500元罚款的规定。现场对账中发生1户银企对账数据不符现象。联社营业部2011年7月11日莎车上海建材隆基水泥有限公司汇款2932500.00元,实际汇出金额2922500.00元,少汇10000元。处理情况:该社人员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九小节规定,对责任人进行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与金融机构往来对账。未按照“双线核对”的原则进行对账。对账未能在次月10日前完成。系统内往来未按日核对。联社营业部2011年1月至3月未在门柜系统中核对社内往来科目的发生额及余额,无核对记录。联社营业部往来账务未按月发送对账单,未实行双线核对制度。2011年1月至3月基层营业网点均未向营业部发出余额对账回单。联社营业部与省联社清算中心对账未实行双线核对。2011年1至3月联社营业部与省联社未互发对账单,未逐笔勾对发生额和余额。处理情况:营业部委派会计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第八小节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责任罚款100~500元的规定。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