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农再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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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493
颗粒名称: 二、支农再贷款
分类号: F832;F8;F323
页数: 1
页码: 408-408
摘要: 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对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是人行在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自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以后,农行不再向农村信用社提供资金支持。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所削弱,存款持续徘徊,加上当时国有商业银行集中撤并县以下分支机构,县域金融服务和涉农信贷需求与农村信用社资金不足的矛盾突出。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 人民银行 支农再贷款

内容

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对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是人行在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自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以后,农行不再向农村信用社提供资金支持。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所削弱,存款持续徘徊,加上当时国有商业银行集中撤并县以下分支机构,县域金融服务和涉农信贷需求与农村信用社资金不足的矛盾突出。
  1988年,县联合社成立后,先后向人民银行县支行申请专项支农扶持贷款,截至1998年,共向人民银行县支行申请专项支农扶持资金贷款8742.7万元。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农村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农村信用社通过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以弥补对农牧民贷款的不足,《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再贷款做出明确规定:人民银行为解决农村信用合作社增加农业贷款的合理资金需要,发放支农再贷款,是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一项金融政策,有利于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有效解决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资金不足的问题,对恢复农村信用社的社会信誉、增强盈利能力、改善经营管理、消化历史包袱奠定基础。支农再贷款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再贷款实行限额控制、授权操作、规定用途的管理原则。是年,县联社向县人民银行申请春耕生产缺口资金5600万元。此后,县联社每年根据全县农业季节性资金需求,向县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主要投放给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及农业经济组织,用于发放种植业贷款、养殖业贷款、农户农副产品加工储运贷款等。重点支持全县农牧业生产。2007年以后,主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农牧民住房改造的资金需求。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2011年,县联社先后向县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342100万元。2012年以后,县联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再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落实各项规定,以保证支农再贷款的资金安全和使用效果,加强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建立支农再贷款专户,健全支农再贷款明细台账,切实保证支农再贷款专款专用,全年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63154万元。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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