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务管理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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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4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务管理制度
分类号: F275;F832;F426
页数: 3
页码: 340-342
摘要: 1973年6月13日,人行莎车县支行革命委员会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牧区信用社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稿)》的通知。对业务、财产、账务管理及财务管理、亏损补贴等进行规定。
关键词: 财务管理办法 莎车县 财务管理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1973年6月13日,人行莎车县支行革命委员会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牧区信用社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稿)》的通知。对业务、财产、账务管理及财务管理、亏损补贴等进行规定。
  1974年2月18日,人行自治区分行制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牧区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草案)》对资金、财产、费用管理及社干福利待遇、年终决算、盈亏处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对信用社的资金、财产、费用、年终决算等方面的管理进行详细规定。信用社实行财务民主、定期向贫管会报告财务、业务活动情况。贫管会有权监督了解、检查信用社财务情况。
  1980年,农行县支行要求各信用社严格遵照财务管理制度在落实业务计划的基础上制订财务计划,从1980年起将计划执行情况列为信用社考评内容之一。
  1981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印发《关于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搞活信用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从1987年起,农行自治区分行支行长会议决定,对信用社实行“亏损包干,减亏留用,超亏自负。限3年内扭亏为盈,过期不补”的政策,当年农行自治区分行在《信用社财务会计基本制度的补充规定》中重新修订信用社6项指标百分考核方法。
  1987年2月,农行县支行将总行印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一书,印发各社,从1987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
  1991年,莎车县联合社制定《莎车县信用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国家税务局和农业银行联合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试行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和农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搞好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其中对固定资产、工资管理、成本管理、收入和利润管理做出规定。
  1992年7月10日,农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试行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指出各级农行要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理顺行社财务关系,并通过县(市)联社加强对信用社财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以充分发挥县联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10月,农行喀什支行转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和自治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要求信用社财务管理实行计划管理。信用社的财务计划主要包括固定资金计划、信贷资金计划、专用基金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等。信用社每年初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当年信贷计划、上年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和往年财务收支规律以及影响本年财务收支的因素,编制本年度的财务计划。
  1993年起,县域信用社执行农行自治区分行下达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1996年11月5日,莎车县联合社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3年3月,莎车县联合社制定印发《莎车县农村信用联社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联社办公室对2000元以内小型日常财务开支,须经主管财务的主任审批;2000元以上的财务开支须经联社财务领导小组研究,主管主任签字。业务招待费的支付,不得超过全年营业收入的5%。各基层信用社财务开支,500元以内经社主任审批;超过500元至2000元以内的开支,向联社打报告,主管财务主任审查;2000元以上的开支,主管财务主任审查后,经联社财务领导小组研究,主管主任签字。各信用社及联社办公室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先斩后奏、我行我素,经查有越权开支或者滥开支者,所列支费用由信用社主任自己承担。如果信用社有大型项目开支,须提前向联社打报告,将所需费用以及预算情况一同上报联社,经联社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竣工之后,经信用社及联社财务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验收合格,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工程决算,联社认可同意后,方可进行决算。今后凡联社向各社进行分摊的费用,须经联社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进行分摊。每年根据联社综合大检查,将各社的财务开支情况作为一项主要内容专项稽核检查,并将检查内容进行通报。
  2004年2月,莎车县联合社制定《莎车县农村信用联社财务管理制度》。6月,印发关于《莎车县农村信用社职工劳动管理制度》《莎车县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补充通知。
  2006年2月,联社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农村信用联社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印发《莎车县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
  2007年3月,联社制定《莎车县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
  2008年3月,县联社结合实际,对《莎车县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2009年1月,莎车县联社结合实际,对《莎车县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印发《莎车县联社2009年财务管理办法》。
  2010年4月,县联社印发《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信息部自律监管工作实施细则》。8月,修订《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费用开支审批操作流程》。财务审批权限规定为:联社主任负责除业务招待费以外的其他费用2000元(含)以下的费用开支审批;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费用由理事长签批后,联社主任审批。联社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主任、监事长、副主任、财务信息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财务审批委员会(小组),负责单笔2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费用开支的审批,其中对联社每月工资、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水电费、每月电话费、月网点电信网络费、自治区联社分摊费用、运钞车及业务车累计油款日常经常性费用不须经财审会议审批;10万元(不含)以上费用开支及固定资产构建和资产处置由联社理事会、联社财务管理委员会(小组)同意,报自治区联社批准后执行。
  2012年,联社成立财务审查委员会,由理事长(享有一票否决权)、联社主任(主任委员)、副主任、计划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监察保卫部经理组成,监事长列席会议。财务审查委员会负责财务开支审批及管理,联社所有费用开支,均须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分别不同权限审批后执行。2月,联社制定《莎车县联社2012财务管理办法》,核定部分费用范围和使用额度,严格控制各网点开支。其他应收款项,除正常网点票据清算处理外,其余挂账资金必须按权限和程序审批。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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