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凭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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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430
颗粒名称: (一)会计凭证管理
分类号: F832;D92;F426
页数: 3
页码: 321-323
摘要: 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自1953年第一家机构建立至1980年交由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管理期间,随业务主管部门的不同和管理政策的变化,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凭证管理办法按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关键词: 会计凭证 联合社 莎车县 农村信用合作 重要空白凭证

内容

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自1953年第一家机构建立至1980年交由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管理期间,随业务主管部门的不同和管理政策的变化,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凭证管理办法按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1980年,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交由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管理至1996年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行政的隶属管理期间,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凭证的印制和管理执行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的相关规定。
  1982年,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农业银行《关于加强信用站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加强对所属信用分社、信用站的检查监督工作,严格会计凭证的管理,规定:信用分社(站)所需账表、单证等会计凭证由管辖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实行计划领用制度;信用分社(站)领取存单、存折等重要空白凭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办理,落实凭证管理制度,履行领用等级手续;信用站、所报账时,将重要凭证的使用、作废、结存情况分种类填入报账移交表内,并将作废重要凭证附后,凭证如数上交农村信用社,接交经办人员严格复核结交制度,逐份审查核对结交并将领用数清零,继续使用时重新领用。
  1987年,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凭证管理工作职责由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会计股移交信用合作股履行,实现对口管理。为做好会计凭证管理工作,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在严格实行“入库保管、专箱存放、领用登记和表外科目核算监督”管理办法的同时,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重要凭证使用登记卡管理办法》。规定按份对重要空白进行管理,并建立登记簿,实施“重要空白凭证报告表”制度,定期填制、逐级上报。
  1988年,莎车县联合社成立,并与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信合股合署办公,农业银行莎车县支行和莎车县联合社凭证库房分设,农村信用合作社凭证全部移交莎车县联合社管理,莎车县联合社落实由统计岗位人员兼职管理会计凭证,具体负责会计凭证的计划、领用、保管、分发领用、盘点清理、统计报告、检查监督、启用、止用收缴、造册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1990年,莎车县联合社专门设立会计凭证保管库,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凭证全部纳入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会计凭证库管理。莎车县联合社依据相关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制定实施《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凭证管理办法》,规定:1.各类业务凭证由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按计划集中领用入库保管备用,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以法人社为单位计划领用,并分发营业部门和分支机构使用;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得自行印制凭证。2.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以法人社为单位对凭证使用预测,于6月、12月向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上报半年使用量计划,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结合库存凭证实际经汇总于1月、7月分批自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领用分发营业网点使用。3.重要空白凭证分发领用实行“领用单”和书面登记制度,“领用单”一式两份。列明领用分发日期、凭证名称、份数、凭证编号等事项内容,并由分发、领用相关经办人签名。出入库双方经办人逐份登记、核对凭证编码、数量等要素;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的管理部门和营业网点分别建立“空白凭证领用管理登记簿”,对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备查。4.营业网点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实行按日、逐份销号制度,销号单附每日表外科目凭证后做附件备查。5.重要空白凭证视同现金管理,实行查库和限额领用管理办法。营业网点领用实行限额制,机构路程远近、交通便利等条件,本着方便和保障正常业务所需的原则,按照10~30天业务量核定营业网点的领用量,信用站按3天用量核定限额;营业网点设立凭证保管库(柜),营业终了各使用人员的重要空白凭证须入库集中管理;营业网点落实由综合柜面的会计人员保管柜面重要空白凭证,主管会计保管库存凭证;重要空白凭证纳入查库范围,定期进行检查。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网点主管会计每周查、负责人每半月查、法人社主任每月查,联合社主管部门每月查。6.各使用部门、营业网点和管理部门丢失重要空白凭证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立即逐级上报。信用分社发现丢失立即向主管法人社上报,法人社当天调查并上报,由莎车县联合社按照有关管理制度、办法规定,组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相关处罚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1992年6月6日,农行喀什地区中支印发《农村信用社账表凭证管理暂行办法》,为更好地按计划管理信用社账表凭证,避免造成积压、浪费、损失,要求定期编报账表凭证计划;规范账表凭证的领取、验收、保管;统一各行社账表凭证账务处理。领取账表凭证时,按照价格计算总金额,开具领发清单,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及凭证工本费,分别进“090手续费收入”科目和“095业务印刷费”科目账户列支。
  1996年8月1日,莎车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开户银行的要求,正式启用新版“支票”及其他各类结算凭证。
  1997年4月,莎车县联合社组织落实实行中国人民银行《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并于6月按要求将对照检查和贯彻执行情况上报人民银行喀什分行。7月16日,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统一农村信用社账表凭证格式的通知》要求,新的统一账表凭证使用从1997年8月1日起启用,各地现行使用的账表凭证一律使用到1998年7月1日止。从1997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为新旧凭证混合试用期。对新账表凭证使用、管理、印制做出说明和规定。
  1999年10月27日,县联合社开始根据制度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保管、领取、出入库以及核算等事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保障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对进一步加强信用社各类空白凭证,特别是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
  2000年4月6日,喀什地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办公室结合《新疆农村信用社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对地区各信用社老式和停止使用的历年各种重要空白凭证以及一般凭证进行一次集中销毁,对开户单位领用的停止使用的各种重要凭证进行一次清理,限期收回后进行注销并加盖“作废”标记,并登记造册,联社统一集中后,销毁工作在2008年8月底前结束。
  2001年10月15日,莎车县联合社制定《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管理办法》规定,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重要空白凭证从即日起由网点会计统一从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领取,并建账保管,会计或记账员开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每日由出纳员销号,消耗单结账后附表外科目传票后装订;营业网点主任每月检查一次重要空白凭证,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职能管理部门每季检查一次重要空白凭证。
  2005年9月,人行账户管理系统正式上线,明确规定账户销户时全部按规定收回重要空白凭证,未能收回的,开户单位出示风险承诺书,若有风险开户单位自行承担。
  2006年自治区联社成立后,全疆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由自治区联社统一印制,使得全疆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得到统一。县联社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向自治区联社领用。
  2007年,自治区联社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莎车县联社统一执行相关规定。
  2009年,县联社制定实施《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计基本制度》《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2010年,莎车县联社依据自治区联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对《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
  2012年,自治区联社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办法再次进行修订。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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