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8371 |
| 颗粒名称: | 二、代理保险 |
| 分类号: | F832;F842;F426 |
| 页数: | 2 |
| 页码: | 260-261 |
| 摘要: | 20世纪80年代,县农村信用社根据1982年12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县以下农村保险业务委托农业银行、信用社代办的通知》规定,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信用合作社办理社队企业财产保险和社员家庭财产保险。代办社队财产保险按实收保险费最高不超过5%,家庭财产保险最高不超过1%,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保险最高不超过8%,牲畜保险最高不超过5%,代办费收入的处理和当地人民银行一致。 |
| 关键词: | 保险公司 代理保险业务 不超过 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