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8369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代理业务 |
| 页数: | 3 |
| 页码: | 260-262 |
| 摘要: | 一、代收代付;20世纪60年代,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委托信用合作社代办农贷应按规定给付手续费的通知》规定,信用合作社代理银行农贷业务认真贯彻执行农贷方针政策,推广行之有效的发放和收回农贷经验,积极代理农贷业务。信用合作社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支持贫下中农设立无息贷款专项资金的通知》规定,委托信用合作社代理发放与收回,把发放支持贫下中农无息贷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二、代理保险;20世纪80年代,县农村信用社根据1982年12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县以下农村保险业务委托农业银行、信用社代办的通知》规定,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信用合作社办理社队企业财产保险和社员家庭财产保险。代办社队财产保险按实收保险费最高不超过5%,家庭财产保险最高不超过1%,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保险最高不超过8%,牲畜保险最高不超过5%,代办费收入的处理和当地人民银行一致。;三、代办社队财会培训;20世纪50、60年代,以家庭为核算单位的个体所有制形式向集体所有制形式转变,集体经济活动有所发展,农村实行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的经营模式,生产队作为独立核算单位,急需充实和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县域信用合作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介入农村社队会计辅导和培训工作。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