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款准备金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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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333
颗粒名称: 二、存款准备金率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2
页码: 215-216
摘要: 1980年1月起,为鼓励信用社吸收农村存款,扩大信贷资金来源,支援农业“四化”,信用社转存银行款利率调为月息3.3‰;调整信用社转存利率后,对信用社吸收定期储蓄存款三年、五年的,由银行补贴利差问题,应相应地调为从1980年1月起由银行补贴高于转存存款利率3.3‰的部分利息。
关键词: 金融机构 准备金存款 存款准备金 信用社 年利率

内容

1980年1月起,为鼓励信用社吸收农村存款,扩大信贷资金来源,支援农业“四化”,信用社转存银行款利率调为月息3.3‰;调整信用社转存利率后,对信用社吸收定期储蓄存款三年、五年的,由银行补贴利差问题,应相应地调为从1980年1月起由银行补贴高于转存存款利率3.3‰的部分利息。
  1985年10月26日,信用社缴存存款准备金利率仍按月息4.2‰不动,信用社转存银行款利率由原来的月息4.8‰调整为月息5.1‰。
  1987年12月21日起,为贯彻落实中央收紧财政和信贷精神,人行决定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予以调整:1988年1月1日起,对信用社转存款利率由月息5.7‰改为4.8‰(交存款准备金的利率仍执行5.4‰不变);2月1日起,为贯彻落实中央“收紧财政和信贷”精神,人行适当调高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利率,由月息3.6‰提高到4.2‰;3月21日起,信用社转存银行款利率由月息5.4‰调整为月息5.7‰。
  1991年4月21日起,人行决定对存款利率进行适当调整。存款准备金年利率由6.84%调整为6.12%;备付金存款年利率由6.84%调整为6.12%。
  1993年5月15日起,人行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其中存款准备金年率由6.12%调整为7.56%;备付金存款年率由6.12%调整为7.56%。6月17日,信用社准备金利率由年利率6.12%调整为7.56%;信用社转存款利率由年利率7.56%调整至8.64%;银行支持信用社贷款利率由年利率7.56%调整至8.64%。7月3日,信用社缴存准备金存款由年利率7.56%调整为年利率9.18%;信用社转存款由年利率8.64%调整为年利率10.26%;银行支持信用社贷款由年利率8.64%调整为年利率10.26%。
  1996年5月1日起,人行对存款准备金年利率由1995年7月1日的年利率9.18%调整至8.82%;备付金存款年利率由9.18%调整至8.82%;农村信用社转存年利率由10.26%调整为9.9%;支持信用社贷款年利率由10.26%调整为9.9%。
  1998年3月21日起,人行降低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由准备金存款利率5.6%和备付金存款利率7.02%统一下调到5.22%;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存款利率不得高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改革贴现、再贴现利率确定方式。再贴现利率由按同档次再贷款利率下浮5%~10%的确定方式,改为按年利率6.03%一个档次执行;贴现利率实行再贴现利率基础上最高加0.9个百分点的确定方式,具体加点幅度由贴现银行确定。下调政策性金融债券利率,五年期由年利率6.84%调整为6.75%;八年期由年利率7.38%调整为7.2%;三年期债券利率不做调整。3月25日起,人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准备金存款年利率由7.56%调整为5.22%;备付金存款年利率由7.02%调整为5.22。7月1日起,降低人行对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和再贷款利率。准备金存款年利率下调1.71个百分点,再贷款年利率平均下调1.82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存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准备金存款利率。准备金利率由1998年3月25日调整的5.22%调整为3.51%。12月7日起,人行对金融机构准备金利率由3.51%调整为3.24%,下调0.27个百分点。
  1999年6月10日,人行对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由3.24%调整为2.07%。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存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准备金存款利率。
  2002年2月21日起,人行决定,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对准备金存款利率由2.07%调整为1.89%。
  2007年12月21日,人行决定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从2008年1月1日起上调人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浮息水平。法定准备金年利率调整为1.89%;超额准备金年利率调整为0.99%。
  2008年9月25日起,莎车县农村信用联社执行14%的存款准备金率。11月27日起,人行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进行调整,法定准备金年利率由1.89%调整为1.62%;超额准备金年利率由0.99%调整为0.72%。
  2010年2月25日起,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经国务院批准,人行决定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以及汶川地震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11月29日起,莎车县农村信用联社执行12%的存款准备金率。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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