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团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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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327
颗粒名称: (三)社团贷款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3
页码: 200-202
摘要: 2006年12月29日,自治区联社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团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社团贷款的有关较详细的规则。社团贷款,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共同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信用社办理社团贷款业务,应遵循“自愿协商、权责明晰、讲求效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按照社团贷款相关协议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关键词: 借款人 贷款期限 信用社 社团贷款 客户服务中心

内容

2006年12月29日,自治区联社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团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社团贷款的有关较详细的规则。社团贷款,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共同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信用社办理社团贷款业务,应遵循“自愿协商、权责明晰、讲求效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按照社团贷款相关协议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联社负责指导、监督、协调辖内信用社开展社团贷款。社团贷款的组织协调,由成员社的上一级管理机构或牵头社负责。信用社社团贷款的贷款人由牵头社、代理社和一般成员社组成。信用社社团贷款业务用于满足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大额融资需求,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信用社相关信贷管理制度的规定。信用社社团贷款投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地方发展规划,主要用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信用社社团贷款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社团贷款可以展期1次。如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如贷款期限超过1年,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社团贷款采取“总额认定、成员分担”的办法,各成员社对社团贷款的分担金额,按照“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确定。社团贷款成员社严格按照社团贷款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划拨贷款款项,按照社团贷款协议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社团贷款所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由各成员社按承担贷款的比例分担,或由各成员社商定。各成员社应向牵头社支付前期社团筹组的费用,向代理社支付后期贷款管理的代理费用。协议签订后社团即告成立。签订协议的社均为社团的成员社。全体成员社参加讨论、议定有关社团贷款问题的会议为社团会议。社团成立后,牵头社应当尽快与贷款申请人在贷款条件清单的基础上,协商议定社团贷款合同的具体条款。社团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有效担保。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社团贷款成员社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质物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或由保证人按照社团贷款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社团的各成员社应共同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社团贷款合同。社团贷款合同是借贷双方依法签订的单一贷款合同。社团贷款各有关当事人分别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社团贷款合同成立。社团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按协议规定,将款项划至代理社指定的专用账户。代理社按合同约定,统一办理贷款资金划付借款人账户的相关业务。
  借款人应直接向代理社归还贷款本息。代理社收到借款人归还的各期贷款本息后,应严格执行协议约定,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各成员社承担的贷款比例同时将资金划付各成员社账户。代理社不得擅自截留或挪用借款人归还的社团贷款资金。牵头社应在社团贷款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合作协议和社团贷款合同同时报送自治区联社备案,并抄送当地银监局。
  联社作为成员社参加社团贷款的操作程序是:1.收到社团贷款组团邀请后,由联社主管信贷主任、信贷管理部负责人、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共同参与社团贷款评审。2.收到牵头社提供的贷款项目评审报告后,客户服务中心出具贷款项目调查报告,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对社团贷款项目出具审查报告。社团贷款金额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对于最大1户和最大10户占资本金比例相关办法的相关规定控制,提交联社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3.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风险提示内容,联社法定代表人签订社团贷款合作协议实施;审议不通过,联社贷款审查委员会可复议一次。4.按照约定同各成员社共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款项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划至代理社指定账户。5.联社财务信息部按协议约定定期支付社团贷款管理费。6.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由牵头社组织定期开展贷后检查,督促牵头社按约定划付贷款本息。发现贷款项目出现风险时,可随时要求牵头社组织检查,或者独立进行贷后检查。7.联社资产风险管理部负责社团贷款风险管理,及时识别风险,提请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联社作为牵头社组织办理社团贷款的程序是:1.接到客户大额贷款申请后,安排客户服务中心进行贷前调查,根据经过注册会计或审计中介机构认证的与贷款有关的借款人信息,认真分析贷款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贷款申请人拟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预期效益、贷款收益与风险等情况,审查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2.借款人必须是联社优良客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是入股社员,在联社开立基本结算账户;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能够提供保证或动产、不动产、权益抵(质)押物;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3.经过贷前调查,联社认为需要通过社团贷款方式发放贷款的,与借款人申请协商,向其提交附有贷款清单的贷款安排建议书。贷款条件清单中应列明社团贷款的基本条款,主要包括:贷款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贷款担保等内容。4.贷款安排建议书经借款申请人签字盖章后,表明借款申请人正式委托联社作为牵头社,为其组织社团贷款,并接受贷款条件清单中载明的各项贷款条件。5.获得贷款申请人的正式委托后,由联社信贷管理部拟定向其认为有联合承贷意愿的参与社发出社团贷款邀请函,并附贷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编制的信息备录、贷款条件清单、贷款调查和审查意见。6.经联社组织各成员社评审后,按照信贷业务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向自治区联社报备咨询。得到无异议回复后,各成员社共同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社团贷款协议。组织协调各成员社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7.社团贷款的借款人和各成员社的法定代表人,应分别在社团贷款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社团贷款协议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信贷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借款人、担保人、牵头社和一般成员社的基本情况;对协议中特定用语的含义进行界定和解释;与信贷合同有关的约定,包括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和还款资金来源、担保条款等;各成员社承诺的贷款额度及借款划拨方式和时间;各成员社的权利和义务;办理社团贷款会议的召集方式、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解决争议方式、违反协议的处罚办法;贷款费用支出和利息收入分配;贷款损失的承担比例;各成员社认为其他应该约定的条款。8.社团组建成立后,召集各成员社共同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社团贷款合同,社团贷款各有关当事人分别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社团贷款合同成立。9.社团贷款合同生效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在联社营业部开立专门账户管理社团贷款资金,通知成员社按协议将款项划至指定的专用账户,统一为借款人划拨贷款资金。10.加强贷后管理,由客户服务中心、联社信贷管理部、联社资产风险管理部共同进行贷后检查,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对贷款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向成员社通报。必要时提议召开社团会议共同提出解决措施。
  社团贷款成员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除利息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社团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各成员社按承担贷款的比例分担,或由各成员社商定。各成员社应向牵头社支付前期社团筹组的费用,向代理社支付后期管理的代理费用。借款人必须按照社团贷款协议规定合理使用贷款,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保证贷款用途,及时向代理社划转贷款本息,定期如实向代理社提供用于评估、审查项目所需要的有关材料,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通报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社团贷款可展期1次。如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如贷款期限超过1年,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牵头社应在社团贷款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合作协议和社团贷款合同同时报送自治区联社备案,并抄送当地银监局。莎车县信用社社团贷款始于2009年,2010年发放为26505万元,2013年发放为65114万元。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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