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人消费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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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319
颗粒名称: (二)个人消费贷款
分类号: F426;F832;F713
页数: 1
页码: 197-197
摘要: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个人用于住房、商铺、汽车、医疗、旅游、家电、上学等方面的贷款。莎车县联社主要开办住房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其中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关键词: 借款人 贷款本息 经销商 贷款人 汽车消费贷款

内容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个人用于住房、商铺、汽车、医疗、旅游、家电、上学等方面的贷款。莎车县联社主要开办住房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其中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全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质押率不得超过80%;以所购车辆或其他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抵押率不得超过70%,首付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首付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
  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证明(在当地居住超过1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持有与贷款人指定签约经销商所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已缴纳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抵(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应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并承担连带责任;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担保可采用贷款人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选择以上一种或两种担保方式。其他条件:个人营运车贷款以借款人所购车辆抵押;经销商提供保证金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营社可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灵活选择追加借款人提供房地产抵押或挂靠运输公司提供最高额房地产抵押。经销商提供保证金不得低于10%,须逐笔存入经销商在经营社开立的汽车销售保证金专户,用于保证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待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逐笔退还。对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还款或部分还款的,约定联社有权通过经销商保证金专户扣收借款人贷款本息。借款人申请贷款购买汽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汽车价格的5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一律不得展期。特约经销商准入条件: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具有汽车生产商出具的代理销售汽车证明、协议或合同;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具有稳定合法收入或足够代为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经销商及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约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联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准入条件的经销商,经联社审批同意后,由联社与经销商签订《营运车贷款合作协议书》,借款人应按经营社要求办理车辆保险或贷款保证保险(经营社指定的保险机构)。保险金额以贷款抵押物全额或贷款全额作为投保价值,投保期限至少要长于贷款期限3个月。贷款期间,借款人不得中断投保,如借款人中断投保,经销商代为投保,否则,经营社有权通过经销商售车保证金专户提前扣收贷款本息。经营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账户余额,否则停止办理营运车贷款业务,由此产生的损失,经销商自行承担。借款人应按照要求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座位)及交强险,约定联社为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对保险金享有第一位的、全额受益人。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联社权益的限制性条款。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正本由经营社保管。莎车县联社汽车消费贷款从2009年3月开始办理。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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