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户生产生活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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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310
颗粒名称: 一、农户生产生活贷款
分类号: F832;F8;F323
页数: 3
页码: 187-189
摘要: 1953年,县域第一家信用社成立后,就开展了生产、生活贷款工作,主要执行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制订下发的《农村信用互助公约〈草案〉》《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规范本(草案)》文件规定。社员贷款主要是贷款给入股参加信用合作社的社员,在资金可能时也贷给非社员(农户)。在农业合作化时期和农村建立人民公社化以后,社员贷款又扩大到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和人民公社生产队的社员。
关键词: 信用分 责任制 信用合作社 农户贷款 信用社

内容

1953年,县域第一家信用社成立后,就开展了生产、生活贷款工作,主要执行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制订下发的《农村信用互助公约〈草案〉》《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规范本(草案)》文件规定。社员贷款主要是贷款给入股参加信用合作社的社员,在资金可能时也贷给非社员(农户)。在农业合作化时期和农村建立人民公社化以后,社员贷款又扩大到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和人民公社生产队的社员。
  1954~1957年,农村信用社在贷款方面把打击高利贷活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放在首要位置。凡农民遇购买口粮、结婚、治病、丧葬、修盖房屋等方面的困难,积极主动帮助解决;在生产上对购买牲畜、增置大小件农具、购买化肥、种子、饲料等方面所需资金尽力给予支持。
  1958~1961年,在大办人民公社和“大跃进”形势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贷款用途上,绝大部分贷款用于帮助社队集体解决生产方面资金困难,少量向社员发放贷款,用于解决社员治病、结婚、丧葬等方面困难。
  1960~1962年,国民经济遭受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十分困难。为尽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中共中央发布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纠正“大跃进”时期的“共产风”,确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解散公共食堂,允许社员耕种自留地,开展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等家庭副业生产。1961年,人行自治区分行支行长会议明确提出,信用分部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社员生产、生活困难,组织农村闲散资金,帮助大队搞好财务工作,代理银行对社队实行现金管理。银行和信用分部在业务上应当分工,在一般情况下,银行的主要业务对象是社员个人和生产队。根据会议精神,莎车县域信用合作社明确业务开展的方向,以社员个人为主要业务对象,开展社员储蓄工作,对个别生产、生活有困难的社员发放短期贷款。1962年后,根据规定信用社发放社员贷款,主要是支持社员发展副业生产、帮助社员解决生活方面的临时困难,特别是帮助贫下中农临时性的资金困难,坚决打击高利贷活动。对属于浪费性的生活开支和婚娶喜庆铺张,一律不予贷款。
  1964年,根据上级规定,信用社发放贫农、下中农和贫苦牧民生产生活贷款不计利息。贷款的期限,可以1年内,也可以延长至两三年归还。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专立账户,不得移作他用。贷款发放时,使用“信用合作社贷款科目,贫农、下中农和贫苦牧民生产、生活贷款账户”核算,信用合作社在发放此项贷款时亦应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权力虽然下放,但农村主要进行“农业学大寨”运动,贷款主要解决“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困难及贫下中农的生活困难,对运动中被“打倒”的人不予贷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信用社以满足农民有效资金需求为己任,更好地为“三农”服务。1980年起,提倡发展多种经营,搞活农村经济,农贷工作从支持集体农业向支持农户个体经营转变。大量涌现的土地承包户、各种专业户、重点户成为信用社农业信贷服务的主体对象。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支持的项目主要有粮、棉、麻及水产、畜牧养殖和其他多种经营。同时,因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农村掀起建房热,信用社开始大量发放农户建房贷款,对改善农民住房条件起到促进作用。为规范和加强农业贷款的管理,防范风险,农行总行及分支行先后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和规定。
  1982年,县域信用社在信贷工作中联系农村全面实行“双包”责任制的实际,支持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对包干到户的承包户生产资金有困难的给予热情支持,做到“三个优先,两个从严,一个不贷”,即:优先支持商品生产发展,优先支持信用好的队和户,优先支持存贷挂钩的户;对不讲信用的从严,对不按计划终止和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的从严;对搞投机倒把、封建迷信等不正当活动的不贷。同时开始在农户中推行贷款信用证制度。为方便农村农户贷款,在设有信用分部的大队,农民可在大队信用分部办理贷款。按信用社规定的单笔贷款审批权限对农户贷款进行发放并负责到期收回,超审批权限的上报信用社审批。信用社坚持支农方向,实行信贷支农“三优先”(优先调查情况,优先安排资金,支持贷款优先到位)。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农村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集中,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并向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格局发展。县信用社支农重点也随之发生变化。在支持好一般承包户农副业生产的同时,向适应规模经营、商品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好的专业大户倾斜,对农户贷款的发放量以较大幅度增加。1998年,县联合社贯彻人行总行《农村信用社改进和加强支农服务十条意见》,在信贷资金安排上坚持农户贷款优先,社员贷款优先,采取放宽农户小额贷款条件,推行信用贷款和贷款制度,实行贷款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等多项支农改进措施。是年,信用社推行并发放支农信用卡。
  2000年后,联社以启动“万、千、百”(万家农户、千家中小型企业、百家农业龙头企业)信贷工程为主线,调整力度,以进一步加大对农户扩面增量的投入。县信用社集中精力和人力,按扩面增量要求和部署,对贷款户、有贷款需求户、已具备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等3种对象展开调查摸底,搞好公益授信,并进一步落实支农措施。为全面落实立足农村、服务农村和方便农户的要求,联社开展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与年度综合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在改善服务方面,扩大信用贷款授信范围,对“一般”“良好”及以上的农户,在授信额度内,授予一定的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对周转使用的信用贷款,农户凭身份证、贷款证和私章可以到信用社办理贷款。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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