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期储蓄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277
颗粒名称: (一)活期储蓄存款
分类号: F832;D631;F426
页数: 2
页码: 158-159
摘要: 活期储蓄存款是存款人将人民币存入信用社,不约定存款期限,可一次或分次支取的存款。有约定的起存金额。其特点是无固定存期、可随时存取、存取款金额不限。
关键词: 活期存折 中国人民银行 活期储蓄 储蓄存款 保留金

内容

活期储蓄存款是存款人将人民币存入信用社,不约定存款期限,可一次或分次支取的存款。有约定的起存金额。其特点是无固定存期、可随时存取、存取款金额不限。
  莎车农村信用社成立以来。一直办理个人活期储蓄业务,最初执行195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储蓄存款章程,规定活期存折储蓄以人民币1元开户,以后续存不限,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利率按月计息;活期支票储蓄以人民币10元开户,续存不限,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利率按日计息。1954年,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省分行发文通知,新储蓄存款章程于1954年11月1日起实行。其中第七条规定:凡是存款人姓名、地址、签章式样、存款数目及委托银行代理收付款项等,银行或代办所均有严格代为保守秘密的责任。同时特在内部指示中指出,如司法或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需要了解存款情况时,可凭司法或公安机关证明供给材料,或凭通知停止付款。
  1961年开始,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取消支票储蓄的规定,只办活期存折储蓄。开户金额和保留余额城市为5元、农村为3元、信用社为1元。1966年3月1日起,开户金额和保留余额不分地区均规定为1元,多存不限。活期存折储蓄利息低于定期,储蓄利息每年计息1次,并入本金中起息。1965年11月开始执行人行自治区分行《关于储蓄改革事项执行中一些问题的综合答复》中的规定,主要精神为:储蓄存款主要是人民群众货币收支的节余部分。储蓄工作是要努力把职工群众的节余款吸收回来,因此,在开展储蓄工作中必须贯彻以定期为主的方针。即储蓄宣传和组织收储工作都应以定期为主,主动宣传和揽储活期。但是群众到柜台上要存什么储蓄,应由群众决定,愿存活期储蓄的应热情接待,不得拒绝。储蓄代办所是否办理活期储蓄,外勤是否收储活期储蓄,各行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不能一律不办。提高活期储蓄开户金额和保留金额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睡眠户。适当提高开户金额和保留金额是必要的,但是,在执行中要灵活些,对经常有存取的,其保留金额也可以低于规定的金额。1983年始,活期储蓄定为每年6月30日结息。2004~2006年,农村信用社全部完成电子网络化建设,建成全疆信用社业务联网。此后,开办储蓄通存通兑,实现系统内活期储蓄通存通兑。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