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8262 |
| 颗粒名称: | 一、分红 |
| 分类号: | F832;F426;F8 |
| 页数: | 3 |
| 页码: | 150-152 |
| 摘要: | 1953年,莎车县信用合作社成立以来,严格按规定进行股金分红。1955年5月,人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召开六届支行长会议,要求信用合作社对股金分红各地可以试行,分红比例掌握在纯收益的30%~40%。1957年,按照农业银行总行〔1957〕31号文件精神,信用社年终决算后,有盈利的股金分红不超过40%,作为对社员入股的报酬。20世纪60年代以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章程准则》规定,股金分红不超过盈利20%。 |
| 关键词: | 分红比例 社员代表大会 不超过 股金分红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