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股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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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257
颗粒名称: 一、入股政策
分类号: F832;D92;F426
页数: 1
页码: 147-147
摘要: 从1953年成立信用社以来,莎车县信用社就开展入股工作,并严格入股程序。客户申请股金入股时,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入股前两个年度的会计报表、理事会同意向信用社入股的决议、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符合入股条件的,信用社与客户签订一式两份《入股协议书》,双方签章后,一份交客户,另一份协议书及相关资料交柜员办理股东入股。协议书及相关资料定期装订入档,永久保管。
关键词: 有效身份证件 投资入股 信用社 协议书 自然人股东

内容

从1953年成立信用社以来,莎车县信用社就开展入股工作,并严格入股程序。客户申请股金入股时,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入股前两个年度的会计报表、理事会同意向信用社入股的决议、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符合入股条件的,信用社与客户签订一式两份《入股协议书》,双方签章后,一份交客户,另一份协议书及相关资料交柜员办理股东入股。协议书及相关资料定期装订入档,永久保管。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一人一股、民主管理”原则。以后坚持“入股自愿、风险自担、服务优惠、利益共享”的原则,由入股人自主决定。在股东资格管理上,一般自然人股东原则上应当是具有本县户口的居民;法人股东原则上应为注册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的企业(含金融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同时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并鼓励其带动、推荐其他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投资入股。除上述条件外,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还应当同时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规定入股条件的股东在办理入股时,与信用社签订入股协议书,协议书上应载明股东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入股人应该了解的事项。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入股,无以实物资产、债权、有价证券等形式作价入股的;均以自有资金入股,均以金融机构贷款的形式入股。信用社无与工商企业或其他金融机构以换股形式相互入股的,也没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资金直接入股的。严格股东在同一股金发行机构内只能开立一个投资股股东账户的规定。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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