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8245 |
| 颗粒名称: | 二、假币收缴 |
| 分类号: | F832;D631;D92 |
| 页数: | 1 |
| 页码: | 142-142 |
| 摘要: | 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信用合作社临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2名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各种假硬币,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卷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要素;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对被收缴的假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人民银行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持有人。 |
| 关键词: | 假人民币 公安机关 持有人 假币收缴 一次性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