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残损币兑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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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2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残损币兑换
分类号: F832;F426;F822
页数: 2
页码: 140-141
摘要: 1955年,为保护国家货币便利流通,5月8日人民银行发布《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和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全额兑换;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对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和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不予兑换,由人行打洞作废不得流通使用,当时具体由人行柜面办理残缺人民币兑换。
关键词: 四分之三 人民币兑换 残损人民币 残损币 人民币

内容

1955年,为保护国家货币便利流通,5月8日人民银行发布《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和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全额兑换;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对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和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不予兑换,由人行打洞作废不得流通使用,当时具体由人行柜面办理残缺人民币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按原面额全额兑换;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和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1958年9月30日,人行自治区分行下发《硬分币兑换办法》及残缺10元券按照《残缺人民币兑换》办理的通知,通知办理残损10元券兑换按1955年5月8日公布规定办理,硬分币兑换凡是在流通中,摩擦受到损伤的硬分币,只要能辨别正面的国徽及反面数字,即可兑换新的硬分币。凡是已经穿孔、裂口、残缺、压簿、变形以及正面的国徽和反面的数字皆不能辨别的硬分币,都一律不能兑换新的硬分币;同时也不能在市场上使用。不予兑换的硬分币均应收回,如原持有人不愿意可退回,但应申明不应在市场上流通。
  1985年,为维护国家货币的正常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允许残损人民币兑换业务由人民银行县支行委托信用合作社代理。此后,县域信用社进行了落实,将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人行莎车县支行。
  1986年,全县信用合作社票币整点工作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出纳制度》执行,将完整券和损伤券分别整点上缴。1999年1月1日,县域信用合作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票币整点做到点准、蹾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纸币按券分别平铺整理,100张为1把,10把为1捆,以双十字捆;硬币100枚(或50枚)为1卷,10卷为1捆。每把(卷)盖带社名和经办人名章;每捆在绳头结扣处贴封签,注明社名、券别、金额、封捆日期,加盖封捆员和复核员名章。损伤票币除按照上述方法整理外,还对主币分版捆扎,及时缴存人民银行市支行。
  1991年6月,人行为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清洁度,对新旧版人民币做新规定,旧版人民币全部回笼上缴。1998年制定《损伤人民币挑剔标准》。
  2001年,莎车县联合社按农行喀什中心支行《关于做好人民币卷别搭配和损伤卷挑剔的通知》,要求各信用社认真组织学习,为方便顾客兑换,规定各信用社在柜台上悬挂残、破币兑换标志,对收进和兑换的人民币认真挑选,不允许向顾客支付七成新以下人民币。对残损币严格按标准进行整点、蹾齐、挑净、封捆、扎紧,印章清晰,新旧版人民币严格区分。
  2003年12月24日,人行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新办法规定兑换残缺污损均可由各家金融机构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各金融机构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人行分支机构;此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同时1955年5月8日人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废止。县联合社配备专职人员,按照规定要求,严格对残损币进行辨别兑付。能辨别面额,票面剩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按原面额全额兑换;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照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对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伍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2006年以后,按照上级人民银行的要求,县联社每年制订残损人民币回收计划,县属各网点也都配合开展残损币回兑工作。常年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的方式进行宣传,实行上门兑换服务。联社党委召开由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主管的专门会议,制定考核办法,将计划细化分解落实到全县每个营业网点,要求所有网点的每位员工都明白本网点回收残损币的数额任务。各营业网点柜面全部设立残损人民币兑换服务窗口,做到随时办理兑换业务,为客户兑换残损人民币提供便利。联社营业部专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集贸市场、超市、公共交通等小面额票币使用量较大的地点,提供现场兑换服务或直接上门收缴残币。残损币回兑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扬,同时更加提高了联社员工的金融服务意识,完善了金融服务措施。通过对残损币的回兑,增强了全民爱护人民币的意识,从而维护了人民币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进一步提升了县联社的良好形象。
  2008年7月30日,莎车县联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制定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管理办法。指定联社营业部为兑换点,负责网点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办法严格制定按规定流程兑换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对难以正确把握兑换标准或持有人对兑换结果有异议的,兑换网点出具《提请人行鉴定申请表》连同残损币交持有人,前往当地人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
  2001年后,联合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市场流通中的残损人民币及时回收,信用合作社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热情为客户提供兑换大小票和残损人民币服务,使市场上的残损人民币及时回流到信用合作社。信用社均将完整券和损伤券分别整点,封签下垫与人民币票面大小一样的白纸,在封签上注明社名、卷别金额、封捆日期,加盖封捆人名章,腰条齐整,整捆一条线,社名印章清晰。
  2010年,莎车县联社各网点在营业场所均摆放人民币收付业务及反假币宣传展板,载明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的标准,并向客户无偿提供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服务承诺和举报电话,设置反假币宣传栏。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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