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公社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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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192
颗粒名称: 二、人民公社管理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1
页码: 89-89
摘要: 1958年,莎车县撤销乡级建制,组建16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在农村实行“两放(下放人员、下放财产)、三统(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的资金)、一包(包财政任务)”的财政贸易新体制。根据文件精神,县各人民公社信用社和人行县支行基层营业所合并,统一更名为“信用部”,划归各人民公社管理,挂人民银行营业所和公社信用部两个牌子,经营决策由人民公社决定。
关键词: 人民公社 生产大队 信用分 人行县支行 人民银行

内容

1958年,莎车县撤销乡级建制,组建16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在农村实行“两放(下放人员、下放财产)、三统(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的资金)、一包(包财政任务)”的财政贸易新体制。根据文件精神,县各人民公社信用社和人行县支行基层营业所合并,统一更名为“信用部”,划归各人民公社管理,挂人民银行营业所和公社信用部两个牌子,经营决策由人民公社决定。公社信用部在方针、政策、业务规划、规章制度等方面执行人行县支行及上级人民银行的有关指示和统一规定。公社党委和公社管理委员会负责保证和监督信用部执行党的政策,完成国家计划,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公社党委和公社管理委员会未经省以上党委批准,不能抽调信用部的资金,不得把信用部的资金用于商品赊销和预付货款。人民公社信用部和上级人民银行间的资金往来,一律改按银行内部往来关系办理,不再作为存贷关系。
  1959年4月20日,人行自治区分行转发中央《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根据文件精神,人行县支行收回下放到各人民公社农村营业所管理权,把公社信用部中原信用社分离出,下放到各生产大队,改名为信用分部。生产小队设信用服务站。信用分部的工作人员由生产大队管理,盈余由生产大队统一核算,业务由生产大队和银行营业所共同管理。至年末,全县信用部和信用分部共计122个。
  1961年,人行县支行针对县域信用合作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期分批对生产大队信用分部进行整顿。

知识出处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莎车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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